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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績
報載,省政協委員林映文日前上交提案提出,陳舊的廣州人民路高架已無法承載城市發展的需要,拆除已到刻不容緩的地步,建議在時機成熟時拆除。廣州市建委有關人士則表示,在沒有替代交通疏導功能的措施之前,人民路高架不會輕易拆除,目前暫無拆除具體計劃。
人民路高架1987年橫空出世,享有“全國第一條城市高架路”的特殊地位。然而,歷經20多載滄桑,卻不得不面臨拆與不拆的命運。尤其被民間指責爲導致史上與北京路比肩的西部商圈走向衰落的“罪魁禍首”,使昔日百貨名店南方大廈風光不再,其去留已是各方多年爭論不休的話題。
市建委人士表示,隨着城市中心東移,老城區重現昔日商業輝煌已經不太現實,人民路高架的交通價值大於商業價值,所以不應拆除。視一條路的商業價值與交通價值勢不兩立,人爲地放在天平兩端稱出個輕重來,本身就有商榷之處。而且,有關人士斷定西部商圈再現繁榮絕無可能也是典型的先入爲主。
這其中引出的一個疑惑是,如果以商業價值不及交通價值作爲不拆人民路高架的依據,那又怎麼理解當年商業價值高於交通價值的時候,高架還是霸王硬上弓?有關部門分析現實的棘手問題,如果僅限於淺層次的“站在什麼山頭唱什麼歌”,拆與不拆的理由隨便套上去了事,則肯定很難讓人理解和接受。
判定人民路高架的價值與命運,不應侷限於商業價值與交通價值,更應掂量其特有的歷史文化價值。人民路騎樓街堪稱廣州最集中、規模最大、保留最完整的騎樓,記載着廣州近代化歷程,是城市歷史風貌的無價之寶。恰恰就是建起高架橋,人民路騎樓街隨之黯然失色,商業繁華“無可奈何花落去”。
時至今日,“舊賬”已無法去算,需要正視的是有無糾正的可能與糾正的勇氣?事實上,官方也並非沒有過將人民路高架拆除的想法。2011年公示的“人民南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就提出適時拆除人民路高架橋,恢復人民南路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歷史風貌。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開工後,又聞其可取代人民路高架而破解西部老城區南北縱向交通瓶頸問題之說。但是,流花湖隧道打打停停幾年未通,加之“即使隧道建好了,人民路高架仍然作用很大”的說法,拆除高架顯然尚無共識。
人民路高架一定程度上“見證”了城市規劃的近視症與急功近利之弊。而且,動輒以舊城改造、解決交通、造福民生等堂而皇之的理由大拆大建,模式城市歷史文化風貌的保護,也並非人民路一處。決定人民路高架的存廢,對於公衆判斷政府在恢復、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風貌方面的姿態與作爲無疑具有標誌性意義。
事實上,在人民路高架拆與不拆的爭論中,民間早有表達只有拆除高架橋才能“復興騎樓街”、重振人民南路和西堤一帶昔日商業繁華的呼聲。這與有關官員“人民路商圈衰落與高架並無直接關係”的觀點截然相反。由此,通過官民互動、廣泛討論並最終由民意決定人民路高架的去留,應該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