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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杭州上城法院開庭審理髮生在梅花碑社區的一個案子,案由定的是林木折斷損害賠償糾紛,連法官都直呼少見。
兩個小區之間,只隔了一堵單薄的院牆。靠牆的這一頭,停了一輛奔馳車,靠牆的那一頭,種了一棵泡桐樹。也就是說,車和樹分別在兩個小區,原本毫不相干,但又離得很近,只隔了一堵單薄的牆。
去年5月的一天凌晨,那頭的樹倒下來,壓倒了隔牆,砸中了這頭的車。奔馳那個慘哦,修修要12萬多。
車主宋女士都驚呆了。再想想,肉痛啊:沒買車損險,一分錢理賠沒有。向誰去要這12萬,難道自認倒黴嗎?
思前想後,宋女士把這棵泡桐樹的所有者、養護者,總共3家單位告上了法院。
泡桐樹惹的禍
到底由誰負責
宋女士描述,這棵泡桐樹很大,枝幹很粗,倒掉之前樹就傾斜得厲害。她覺得,這種隱患被無視了。樹這樣突然倒塌,那麼樹的主人——兩個相鄰小區的業主單位、養護單位——轄區街道,都有責任。
昨天一開庭,兩個相鄰小區的業主單位都提出泡桐樹不是自己的,還有街道方面覺得宋女士停車的地方不對,“佔用了消防通道唉”。“大家都這麼停空地上的。”宋女士說,老小區根本沒劃分車位,也沒有豎什麼禁停的標誌,當時她的車子旁邊還停了一二輛,也都遭了殃。
其實雙方都弄不明白的是:這麼粗壯一棵樹,怎麼會突然倒下?
因爲事發的地方沒監控,也沒目擊者。被告說到了大風。一個小區的業主單位說,那是個大風天啊,樹是被吹倒的。宋女士明知道這種天氣,還偏偏選到大樹旁邊停車,也有過錯啊。
宋女士早有準備,她說查詢過當天的氣象了,顯示風力是3~4級,也就是旗幟吹拂的風力,不足以吹倒大樹和圍牆啊。
另外街道說,當時對圍牆的隱患貼過告示的,起到了提醒義務,但是宋女士反駁,這是車子被砸下來後才貼上的。
車損12萬元
怎麼來確認
宋女士這輛奔馳麪包車雖然是二手,而且買來有八九年了,但她說,這輛進口車當初花了37萬元買的。
買車時,她也是想買車損險的,但是保險公司覺得這個車子修修很昂貴——保險公司業內人士說這類情況的保費很可能過萬,不管是什麼原因,反正給二手奔馳買車損險的事情就這麼拖拉下來。
昨天,記者詢問了人保的一位工作人員,他告訴記者,保險公司對於一些老舊車的車損業務,比如車的價值本身很低,或是車的年限達到13年以上,他們是拒絕的。但是對於宋女士買的這種二手高檔車是開展車損保險業務的,只不過車損險的計算方式和新車一樣,都要以車型指導價爲基準保險,而不是按照成交車價計算。因爲實質上,車損險保的是配件的總價。
也就是說,宋女士這輛二手奔馳,買的價格37萬,估計新車的價值近80萬,那麼以這個基準算,車損保費等要每年1萬多元。現實中,確實有一些車主會覺得划不來就不保了。
昨天,平安保險負責理賠的工作人員也說,宋女士車子被砸這種情況,如果買車前保一個車損險基本上可以全賠。一般新車上牌,都會建議買車損險。一輛10來萬的新車,車損險等的花費在每年2000元左右。
至於宋女士的車損12萬怎麼來的?宋女士說,是保險公司提供的定損評估業務估算出來的。
這個案子,昨天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本報記者方力本報實習生李舒藝本報通訊員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