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標題:天降瓷磚
掉下來的瓷磚碎片。
汽車被砸出了窟窿。
傷者正在醫院觀察。
1月19日,成都盛隆街附近外牆瓷磚掉落砸傷行人和汽車。
成都某小區外牆磚掉落,小區物業:對老人和車輛進行賠付
@華西都市報:下午3點半左右,84歲的劉大爺和老伴、保姆一起前往盛隆街附近的銀行辦理業務。不料,他們在經過附近某小區時,小區牆體的外牆磚掉落,擊中了劉大爺的頭部,隨後,劉大爺被送往了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頭部縫了10針。小區物業承諾,將支付老人所有的醫療費和營養費。
事發:外牆瓷磚掉下街上行人遭殃
昨天下午3點半左右,84歲的劉大爺和老伴、保姆一起,前往盛隆街附近的銀行辦理業務。就在三人邊走邊聊天的時候,頭頂上方竟然掉下不少硬物。『根本沒回過神來,就聽到周圍一陣劈劈啪啪的響聲。』保姆王女士說,在閃躲時,王女士的頭部和右腳被硬物擊中。『我趕緊去拉兩位老人,就看到老爺子倒在了地上,一只手還捂著後腦勺。』情急之下,王女士趕緊撥打120,並順著硬物掉落的方向抬起了頭。『原來掉落的是附近小區的外牆牆面,地上也掉了一地。』隨後,劉大爺被送往醫院。
據了解,老人頭部的傷口較大,縫了10針,保姆王女士傷情較輕,屬於擦傷並無大礙。『當時婆婆被嚇慘了,幸好並無大礙。』王女士一瘸一拐的走出了急診室。10分鍾後,劉大爺的女兒也趕到醫院。『父親年紀大了,肯定還是要留院觀察,暫時先不想別的事。』劉女士說。
瓷磚碎落一地殃及5輛轎車
昨日下午4點左右,記者趕到事發現場,只見出事的地上掉滿了外牆的瓷磚,形狀大多為拇指大小。『這裡來來往往這麼多人,現在瓷磚已磨碎得比之前小了。』附近居民張女士說,她是聽說有人被砸傷後,趕來看個究竟。『我也沒有搞懂,這好端端的外牆,怎麼會脫落呢?』
在此次『瓷磚空降』的意外中,除了劉大爺和保姆被擊中以外,『受傷』的還有停在小區附近5輛轎車,『我剛下車,就聽到瓷磚碰到車頂的撞擊聲,然後旁邊幾輛車的玻璃就被砸出了大小不同的窟窿。』一名車主說,在5輛車中,受『傷』最嚴重的一輛紅色轎車,在車輛的右後方車窗,被瓷磚砸出的窟窿有碗口大小,胳膊可以直接伸入車內部。『物業已緊急聯系了車主。』
解決:物業承諾賠付簽訂『承諾書』
『這確實是我們的問題,將進行全額賠付。』該小區物業經理說,對劉大爺遭遇到的意外,物業願意賠付費用,『我們承擔老人的醫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等。對老人造成的傷害,我們感到很抱歉,希望他能早日康復。』
對於受損的車輛,物業已和車主簽訂了『承諾書』,承諾車輛的維修費用,車主因此事
所花費的路費,都由物業進行承擔。目前,小區已准備對受損的外牆面進行修復,『不能讓別的行人再次遭到意外,我們一定全力維護。』
律師說法
所有方或管理方將承擔責任
在安全事故中,高空墜物引發的第三方受傷情況並不少見,但傷者卻不知道該由誰來承擔此責任。
華敏律師事務所的陳軍律師說,外牆是歸公共使用的,首先,要看外牆保質期是多久,保質期內,外牆建造者應承擔相關責任。其次,要看外牆內的住戶是否有不當使用行為,比如打孔導致外牆瓷磚松動等,如沒有不當使用行為,則可向外牆維護者追責。此外,要看外牆維護者是否存在過失,如果維護者沒有過失,則相關責任應大家公攤。『據《物權法》,商品房外牆一般屬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陳軍說,根據《侵權責任法》,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遇到這種問題時,首先需要尋找的是「所有人」,如果無法得到解決,第三方要及時保存證據,然後聯系律師找到掉落物品所有人,並且提出訴訟。』
安全檢查3-5年,外牆要翻新
對於外牆的安全是否會定期檢查呢?成都某小區物管陳女士說,沒有專人會定期去檢查外牆,只有在清洗外牆的時候,纔會檢查,如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會及時進行修補。
2012年發布實施的四川省區域性地方標准《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項目分類》,標准規定,外牆外保溫層出現開裂、空鼓等影響使用安全及外保溫功能,損壞面積達到20%及以上,應改造。外牆面出現污損、開裂等影響公共安全、使用功能和市容觀感,每處面積大於0.2平方米,10處以上遭到損壞或損壞總面積達到10%及以上,應維修,3-5年,外牆翻新一次。
無獨有偶
今年26歲的陳濤,是兩年前成都錦陽商廈一起高空墜物傷人事件的受害者。通常情況下,如果沒能找到侵權方,曾引發廣泛關注的『高空墜物連坐』條款將有助於他起訴維權。但這一法條對他來說,卻像是一個解不開的死結——因杯子掉下來的地方是在商業繁華區,顧客、商家的流動性都非常大,按照法條,他要起訴的被告——『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者』——包括事發時整棟錦陽商廈的所有公司、商戶,甚至附近另一棟大廈的業主,總共超過150個。他和律師、法院用了兩年時間,至今仍無法將被告確定下來。
去年7月18日,任麗(化名)路過成都井巷子街時,被掉落的樹枝砸中腿部,住院治療的69天共花費醫療費11萬餘元。青羊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寬窄巷子管理方應對保護區內街道兩旁林木盡到管護義務,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設置警示標識並消除危險。管理方應支付114195.32元。
『公共設施,相關部門應進行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郫縣人民法院法官楊文成說,如沒消除安全隱患,即便是設置了警示標識,也將被追責。此外,根據《民法通則》第153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顯然,在類似有安全隱患的事故中,如果所有方或管理方處理及時,就不會發生後來的意外事故。
華西都市報記者李昶吳柳鋒攝影呂甲報料人:王先生線索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