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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呂楠芳、通訊員穗規宣報道:未來廣州城市社區,學校更大,公園更多,養老福利更好,垃圾回收站也近在身邊!昨日,廣州市規劃局公佈《廣州市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修訂)》(以下稱《設置標準(修訂)》,正式“拔高”社區公共服務設置配套標準,遠遠領先於全國其他城市水平。這意味着,廣州將變得越來越宜居,新區建設也將越來越注重公建配套的成熟。
垃圾分類首入
公建設施標準
城市越建越大,社區越來越多,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卻越來越不夠用。廣州市目前執行的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標準是2005年發佈的《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標準與準則》,8年過去了,標準有待更新提升。
據瞭解,全新的《設置標準(修訂)》結合廣州市城市發展要求和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並參考國內先進城市的經驗做法研究制定。對街道和居委兩級八大類42項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規模、服務規模、設置規定、設置要求、服務內容、實施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
和以前“區域統籌-居住區-小區-組團”的四級設置體系不同,《設置標準(修訂)》建立“區域統籌-街道-居委”三級指標新體系,重點設置街道和居委基層社區公共服務設施,使社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與社區行政管理體系相對應,便於明確建設、管理和使用主體。
《設置標準(修訂)》在國內首次提出增加街道級政務服務中心、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和居委級社區議事廳、社區服務站等社區行政管理和服務設施,新增公共圖書館、閱覽室、社區公園、小區遊園等文化綠地設施、街道級老年人福利院等福利設施,新增垃圾收集站和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等市政公用設施,完善垃圾分類和收集。
公共服務“綜合體”
取代零散“小配套”
據瞭解,廣州的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大多仍採用設於住宅裙樓的“小配套”或小區內部零散商鋪的模式,鄰里中心、公共中心等服務綜合體較少。
《設置標準(修訂)》提出要打造與新型社區管理服務相對應的管理服務“綜合體”,提倡“設施集中佈置,發揮綜合效益”,要求各層次功能和服務方式類似的公共服務設施相對集中佈局,形成公共服務中心;使用性質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務設施,在滿足使用功能互不干擾的前提下,鼓勵垂直層面的綜合配置,打造社區管理服務“綜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