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漢市物價局公佈了市物業費管理暫行辦法,並徵求市民意見。該辦法明確界定了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服務費、車輛停泊服務費、特約服務費三項。
其中,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普通住宅(除別墅和酒店式公寓)物業服務費、車輛停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普通住宅的特約服務費以及其他類型物業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此外,辦法還規定應當向業主大會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服務資金年度預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