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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北京市國土局和北京市住建委聯合發佈的《關於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緊急通知》,昨日,市國土局再次發佈消息,明確區縣政府要在對清理整治所在區域“小產權房”項目中需要起到“政府主責”作用,對目前已經公開曝光並正在清理查處的85個“小產權房”、23個變相“小產權房”項目要再次展開自查,並在1月15日前對轄區內在建、在售“小產權房”再次開展集中梳理排查。
小產權房是指未依法批准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並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變相銷售的住宅項目。“小產權房”一般既涉及違法建設和銷售,又涉及違法用地。由於未獲得土地、規劃、建設、銷售等行政許可,不能辦理房地產權登記,屬於沒有產權,不受法律保護的住用房屋。此前,本市曾曝光了分佈在各區縣的85個“小產權房”、23個以“汽車營地、生態農莊、私家菜園”等名義違法建設租售的變相“小產權房”項目。目前其中有18個已拆改到位,5個正在整改,拆除建築物面積3.28萬平方米,兩名違法當事人已移送公安機關。(記者蔣夢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