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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廣州越秀區起義路20多層高的爛尾樓建業大廈發生大火,整棟建築被大火吞噬。一場大火將建業大廈化爲灰燼,更有溫州商人損失七千萬人民幣,這座被視爲爛尾樓的大廈一夜之間爲了全城焦點。
造成爛尾樓的原因錯綜複雜,經濟大環境的變化、房地產行業出現重大調整、市場定位不準等等原因造成銷售前景黯淡,迫使企業中途撤退;局部地區房產過熱,宏觀調控後信貸資金收縮,工程後續資金跟不上等等原因致使在建工程不能完成,這些都會造成爛尾樓。
空置爛尾樓會造成城市空間浪費,不僅佔用緊缺的城市土地資源而又沒有產生任何效益,同時佔用大量資金(其中有貸款和其它借款),由於停工工地長期閒置,導致工地內部管理鬆懈,造成一系列城市管理、社會治安難點問題,成爲社會不穩定的潛在因素。如何將這些爛尾樓化腐朽爲神奇,這不僅需要市場機制發揮自我調節的職能,還需要政府發揮城市監管職能,出臺相關爛尾樓的整治方案。
要盤活爛尾樓,可謂困難重重。除了額度不菲的出讓款項,重新包裝、宣傳都需要接手方擁有雄厚的財力。盤活爛尾樓可以說是“驚險一躍”,其中最關鍵的因素是建築質量,如果質量問題解決不好,爛尾樓就很可能以“更爛”的姿態呈現。
“復活”需要市場手段。爛尾樓整治工程商機無限,由此催生了許多專門的爛尾樓投資公司、專門的爛尾樓策劃公司等。上海房地產企業中華企業曾經在過去幾年時間連續購買、包裝、銷售了多個爛尾樓項目,並在短時間內迅速獲利。僅2008至2009年,中華企業就包裝、銷售了三個爛尾樓——張揚路上的福禧大廈、改名爲華寧國際廣場的洛克雙喜公寓以及靜安寺萬泰大廈。以福禧大廈爲例,中華企業僅持有該項目一年半時間,從買入到賣出,淨賺了1.4億。
筆者認爲,“復活”不僅要依靠市場手段,更離不開政府的有力引導,是“充滿智慧懸疑的”。昆明的三和商務大廈外型頗似“雙塔”,這棟樓看似“醜女嫁不出去”,但在今年3月,有媒體報道,時隔13年,三和商務大廈經過市紀委、國土資源、規劃和城管多方“會診”,“爛尾”問題有了解決方案。目前這棟樓已經由債權人組成的雲南鼎晟昌開發有限公司接手,從今年5月初開始,這棟13年的爛尾樓開工續建,預計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
建業大廈的大火,讓爛尾樓問題重新引起廣州市政府的重視。日前,廣州市政府出臺了《關於儘快制定整治“爛尾樓”辦法的議案》,對於這些“爛尾樓”項目,廣州市的主要措施是:依法理順各方關係,收回土地使用權,結合實施城市規劃重新調整使用。
推動爛尾樓整治盤活,政府應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運作,嚴格依法推進,不能只是“紙上談兵”。政府應切實落實項目業主負責制,存在“爛尾樓”的開發企業,不配合政府整治“爛尾樓”工作的,不允許開發新的房地產項目嚴格市場準入條件,包括有形土地市場進入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獲得。“爛尾樓”牽涉的債權債務應當依法儘快處理,能夠協商解決的協商解決;必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由人民法院等司法機構處理。
政府對個別社會管理矛盾較突出、建築質量無續建價值的“爛尾樓”,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支持項目續建,運用市場力量對爛尾樓進行拆除盤活;而對於有續建價值的爛尾樓,則出臺對續建企業的補助政策,甚至主動引進有爛尾樓盤活經驗的先進企業入穗,鼓勵吸引企業進行續建,讓爛尾樓得以“復活”重見“春天”。
總而言之,整治爛尾樓應以防止爛尾爲先。如何防止爛尾樓這種“城市傷疤”層出不窮且如膏藥般揭之不去,是當務之急。政府部門應切實做好城市爛尾樓的整治工作,防止出現第二座“建業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