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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今年第二批經濟適用住房於12月1日正式推出。昨日13時許,隨着最後一套單位被獲得配售通知的家庭正式認購,本次推出的經適房全部售罄。據瞭解,此次認購整體棄購率約爲15%。
本次開賣的1571套經適房位於天河岑村的珠江嘉苑小區,項目計劃交付使用時間爲2016年10月。房屋交付使用前,購房人需交清房款(選擇按揭貸款的,以銀行放款爲準)及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表示,按照政策規定,經適房產權爲有限產權,不得出租、出借,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得經適房滿5年的,購房人可轉讓經適房,但應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市住房保障辦可優先回購。購房人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可以取得完全產權。土地收益等價款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適房差價的80%計算。土地收益等價款全額上交市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