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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試行兩年的成都中心城區佔道費收費標準明年1月10日將正式執行——經營性佔道最高收費10元/天·平方米。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正式執行收費標準與試行標準並無調整。
佔道收費標準按照佔道的性質,分爲攤點、亭棚等營業性質佔道和堆碼、施工、臨時建築等其他佔道兩大類。同時又按照收費區域分爲三大類,實行差別化收費。一類收費區域包括一環路(含一環路)以內區域的道路;天府大道(北至桐梓林南路路口、南至世紀城路路口)、世紀城路;錦繡路、領事館路。二類收費區域包括一環路(不含一環路)至二環路(含二環路)以內區域的道路;桐梓林片區(東至人民南路四段,南至桐梓林南路,西至新光路,北至二環路南三段以內區域的道路)。三類收費區域爲上述兩類區域以外的城區道路。
按照收費標準,一類區域內經營性佔道,三個月以內每天每平方米5元,半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6元,一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8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10元,其他佔道,三個月以內每天每平方米3元,半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4元,一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6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8元。二類區域內經營性佔道,三個月以內每天每平方米4元,半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5元,一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6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8元,其他佔道,三個月以內每天每平方米2元,半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3元,一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4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6元。三類區域內經營性佔道,三個月以內每天每平方米3元,半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4元,一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5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7元,其他佔道,三個月以內每天每平方米1元,半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1.5元,一年以內每天每平方米2.5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3.5元。(記者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