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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監督投訴臺律師:項目未達到承諾標準時,業主有權拒絕收房當初說的6米挑高精裝入戶大堂縮水到3米高;1-4樓本應是大理石的外牆面變成了塗料層;小區環境不達標……馬上就要交房的武侯區外雙楠某樓盤問題重重,這讓很多業主愁容滿面,到底收還是不收?
承諾的“高大上”變成了普通小區近日,家在重慶市的付先生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向記者投訴:他兩年前購買的外雙楠某項目問題頻出。“當初可是8300多元/㎡,但現在承諾的高端小區看不到了。”付先生很氣憤。記者趕到現場,因爲還沒交房,樓盤並不讓外人進入,我們從外面看到小區環境很一般,確實沒有“高大上”的感覺,同時住宅樓的外牆面雖說不確定是不是塗料,但絕對不是大理石。付先生給記者看了當初開發商的宣傳視頻,裏面所宣傳的內容確實和眼前的有較大差距。目前,開發商雖承諾整改,但一直沒有什麼動靜。
協商爲主法律途徑能免則免爲此,記者諮詢了觀韜律師事務所薛律師。“項目在最終交房時若沒有達到當初承諾的標準,業主是有權拒絕收房的,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整改。如果開發商拒絕或者整改依舊未達標,就有權訴諸法律途徑,而當初項目的紙質或視頻宣傳資料、廣告內容等都可以作爲證據。”但薛律師同時建議,業主最好還是和開發商以協商爲主去解決這些問題,儘量避免走法律途徑。
華西社區報記者崔怡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