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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線解答
圖為法官楊莉在本報接聽熱線。
記者金振強攝
因居住的小區物業管理水平不行,自己沒有按時繳納物業費,竟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張先生為此致電『周二之約』熱線諮詢。
張先生是某小區業主,他們小區物業管理水平不高,電梯很久沒有修過,家裡也被偷過,物業不管不問。據他所知,兩成業主都因為物業的失職,沒有交物業費。
礄口區法院民二庭副庭長楊莉認為,小區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合法、有效,該合同對業主具有約束力,物業公司提供了物業管理服務,業主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物業管理費。現在物業公司將張先生作為被告起訴到法院,張先生應當到法院應訴,根據法律規定被告有抗辯的權利,開庭時如果能提交相關證據證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的質量標准,存在瑕疵,法院可以酌情扣減需要交付的物業管理費。至於家裡被盜導致的損失,與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非同一法律關系,業主可以另行起訴解決。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包含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如果小區大多數業主都對物業依舊不滿,可以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重新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記者高星實習生孫思)
熱線解答
燙傷了室友的腳
王小姐:我在宿捨打了盆開水,准備洗東西的,結果被捨友不小心打翻了,燙了她的腳,燙得還比較嚴重。請問我是否需要對她進行賠償?
法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王小姐的行為如果沒有過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有過錯,則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坐公交車摔傷
李先生:我朋友坐公交時,司機來了個急剎,他摔倒在地受傷,後來自己去醫院檢查,發現骨折了。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需要准備哪些證據,能獲得哪些賠償?
解答:如果確實是在公交車上導致受傷,可以向公交公司主張侵權責任或者違約責任。需要准備證據有:因公交車上急剎導致骨折受傷的相關證據、因受傷接受治療發生醫療費用的憑證。其獲得的賠償可依照2013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損害標准進行主張。
合伙後不讓看賬
王先生:我爸爸和他兩個好朋友在蔡甸投資磚瓦生意,簽訂了一份合伙協議,其中表明每人出6萬元,他兩個朋友一個管賬,一個人管經營。於是我爸爸就直接給了6萬元給管賬的朋友張某,就沒有打條子。可是張某卻不讓看賬,說不是合伙人,該怎麼起訴他?
法官:雙方簽訂了合伙協議,合伙協議也沒有解除,合伙人就有權利去查詢賬務。可以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合伙協議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轄權。
增加名字可視為贈與
姚小姐:新房是一方在婚前買的,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結婚後,在房產證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請問,增加了這個名字,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萬一離婚了,能不能獲得一半的份額?
法官:雙方結婚後一方在房產證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行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物權法、婚姻法的相關規定,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其配偶有權利要求獲得一半的份額。
記者高星實習生孫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