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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一對夫妻一邊爭吵一邊走進了東湖區青山南路社區居委會辦公室。這對夫妻是社區居民,丈夫姓周。因缺乏安全感,周先生的妻子一直都在積攢私房錢,20年來竟存了10餘萬元,不料前幾天被周先生髮現,引發家庭矛盾。
周先生在外經營一家店,平時生意很忙。周先生的妻子沒有工作,照顧小孩和做家務就是她的“主業”。周先生的妻子說,20年前,她的丈夫比較花心,爲給自己留條後路,增加自己的安全感,從那時起她就開始攢私房錢,這並不是對老公不忠,“我沒有工作能力,如果和他離婚,我連生活都沒保障。”
然而妻子偷攢了10餘萬元私房錢這件事讓周先生無法接受,夫妻倆因爲這件事吵得不可開交,兩人鬧到社區居委會。周先生與妻子有一兒一女,兒子今年已經20多歲了。夫妻倆爲這事發生矛盾,兒子夾在其中也很無奈。
在社區幹部進行調解過程中,周先生說,雖然之前自己做過對不起妻子的事情,但是那已經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如今自己每天都很辛苦地在外打拼,妻子存私房錢這件事讓他感覺很難過。周先生想讓妻子把這筆錢給兒子,但是妻子堅持不同意,“我存私房錢,是因爲我要爲自己今後打算。家裏的店除了我老公在經營,我平時也要去幫忙。可是他大手大腳地花錢,而且他還在外面鬼混。他這樣的男人能靠得住嗎?”周先生的妻子堅持不能交出這筆錢。
最後在社區幹部調解之下,夫妻倆達成了最終的協議。這筆錢還是歸周先生妻子所有,但是她不能隨意支配這筆錢,要定期將存摺給兒子“檢查”一下,以防上面的餘額有所變化。江南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