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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備受社會關注的“揚州房產夜消失”事件釀成的行政訴訟案,日前在江蘇省揚州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原告爲揚州金光明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被告系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政府。據瞭解,這是近期全國法院系統審理此類案件中爲數不多的一例。
據原告金光明公司稱,2013年6月16日夜,該公司在其合法擁有的揚州市皮坊街9號的35幢房屋被非法拆除。後經瞭解,系被告及被告所屬揚州市廣陵區文峯街道辦事處以徵收名義對這些房屋實施的行爲。而作爲這些房屋的合法權利人,金光明公司至今未收到被告關於徵收的任何法律文書,被告亦未對該公司進行任何補償。同時強調,被告實施的拆除行爲也沒有履行任何法定程序。
原告金光明公司請求法院判決確認被告拆除涉訴房屋的行爲違法。
法庭在當天的庭審中未作出一審判決。
(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