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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房產稅試點的改革力度將會加大,可能會從豪宅開始徵收。”12月11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小組成員張卓元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說,中國房產稅的試點將從觸動利益面最小的角度來推行。另有消息稱,在對豪宅推行房產稅的同時,對豪宅的限購政策將有可能取消。這與前不久任志強“限購會在三中全會後停止”的言論不謀而合。
房產稅或取代限購從豪宅開始
房產稅有可能從觸動利益面較小的角度推行,比如針對別墅和高端住宅項目的持有者推行房產稅。張卓元表示,國務院關於房產稅進行了多次討論,都沒能確定下方案,現在能確定的是將在2020年,我國關於房產稅的立法將完善。
“政府正在研究針對豪宅的調控手段,計劃用房產稅來取代限購政策。”一位同是全國政協委員的開發商這樣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記者,雖然具體房產稅以怎樣的形式出現還沒有確定,但是加大富人的購房成本,取消對豪宅購買資格的限制,是國家未來對豪宅市場調控的一種思路。
此前,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在接受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房產稅應從“高端徵收”而非“普遍徵收”。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並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臺”,對此,張卓元認爲,“聯網其實是比較容易做到的,這是房產稅出臺的基礎”。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表示,在北京、上海(樓盤)等執行比較嚴格的一線城市,限購政策對市場的作用很大,這一政策將投資和投機的需求排除在外,使得目前的市場以首套和改善的自住型需求爲主。“但是房價仍然在上漲。”
“限購在短期內不可能完全取消。”和顧雲昌一樣,前述開發商也認爲放鬆富人的資格審查,增加富人的購房成本,在流轉環節徵收房產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另外,這對一些官員現有利益的觸動小一些,房產稅的推行也容易些。
這也就意味着,如果限購政策退出樓市,一定不會是簡單地退出,必有相關配套措施跟進,以減少對樓市的政策衝擊。
以稅代限醞釀已久
自從限購令推出以來,關於取消的呼聲就一直沒有中斷過。
在前不久結束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提出通過市場化手段進行經濟改革,業界揣測這或將爲未來限購政策退出做鋪墊。
11月,江蘇徐州(樓盤)市就出臺限購局部鬆綁政策,針對城市區域、面積段、年齡層分別作出調整。隨後,針對限購鬆綁的消息此起彼伏。有消息透露,有關房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已經形成初步草案,具體方案可能會在明年兩會前後公佈。
實際上,以稅代限的建議由來已久。2011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表示,一旦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和銀行、稅務等系統信息統一到一個平臺,就不必再用限購這種行政色彩濃厚的辦法來調節樓市。“更多的採用稅收辦法,對需求和供給包括房價進行調節。”
2012年年中,央行調查統計司的研究報告提出,目前在房地產市場上推行的限購政策損害了經濟發展,因此要用稅收調節來取代限購。
今年以來,中央對待房地產的態度已經從“強調調控”轉爲“建立長效機制”,對於現有的財稅體制、土地政策、金融體制都會有所改革。從政府多次表態可以看出,今年以來調控基調已發生了微妙變化。有業內人士認爲,這是爲限購政策退出與長效調控機制的政策空間轉換做鋪墊。
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認爲,這樣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三點:一是2013年不再以房價合理迴歸爲目標,這導致不同城市市場之間出現“分化”,同時,也導致不同城市的調控政策具有“分化”的特徵。總體來講,“分化”有望使不同城市的市場需求釋放得以平衡,讓市場迴歸合理。二是2012年底住建部明確提出支持改善型需求,支持面在增寬,改善需求成爲2013年樓市一支重要力量。三是關於房產稅的各項準備工作如住房信息互聯、徵收房產稅的相關人員培訓工作等正在進行,房產稅擴圍箭在弦上。
豪宅標準如何界定?
一位在北京昌平區做別墅項目的開發商訴苦道,大多數豪宅購買羣體都不是首次或第二次購房,限購政策對資格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豪宅項目的銷售。“那些說賣得好的,大多是商住產權的高端公寓項目。”他認爲,國家的調控政策要控制的是普通百姓的住房價格,豪宅不應在限購之列。
豪宅稅並不是新生事物。今年兩會上,即有政協委員在兩會上提出,以“豪宅稅”來限制房價上漲的建議。
但現實的問題是,以什麼來限定豪宅?徵稅的方式和標準又是什麼呢?
對豪宅徵稅的前提是要判斷什麼樣的房子纔算豪宅。如果按照價格,一線城市和二線城市乃至三四線城市的房價相差巨大,北京六環外的普通住宅已經上漲到3萬元/平方米,而三四線城市豪宅也未必能達到這個價格;如果按照面積,三四線城市房價便宜,平均住房面積應該遠高於一線城市的中小戶型,也有失公允。
豪宅的標準有待界定,而徵收的方式和標準也尚未出臺。屆時是一次性徵收,還是逐年收取?是按成交金額來算,還是按照住宅面積計算?由於各地情況都不相同,這一政策的制定和出臺都將需要時日。
此外,如果以稅代限從豪宅開始,只是解放了豪宅購房者,對房地產市場的抑制能力有限。
從上述內容分析來看,房產稅的試點力度即便加大,針對豪宅市場的政策出臺也有待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