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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漢陽某樓盤交了首付款的周先生髮現,自己選的那套戶型已經被開發商抵押給銀行了,他不知道買這套房子是否有風險。昨日,他向本報“連廊熱線”諮詢。
周先生11月21日繳納了19萬首付款,按照正常流程,開發商應與他辦網籤正式合同,併到房管部門備案。然而,周先生手上只有一份紙質合同,開發商一直沒有與他辦理後續手續。後來他查詢發現,該套房子顯示“已經抵押”。
據記者瞭解,目前一些開發商將房子作爲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以獲取開發貸款。房管部門在審批樓盤的預售許可證時,如果看到這套房子被抵押,會審覈開發商手中是否有債權人同意其銷售該套房屋的手續,否則該套房子不能預售。
按規定,開發商應該解押一套房子,銷售一套房子。如果未解除抵押就銷售,屬於違規。違規售房對購房者造成的風險是:如果房子在銀行名下,一旦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購房者的權益就會受到損害。倘若開發商不履行與銀行的貸款合同,而銀行行使抵押權時,必將影響無辜的購房者,購房者即便已付清了房款,也無法取得該房的所有權,只能作爲普通債權人向開發商索賠。
武漢市房管局有關人士提醒,購房者付完首付款後,開發商當場就應與購房者辦理網籤合同,並在網籤後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確認,3天內到房管局備案。購房者如果碰到付完房款不能備案的情況,可以向房管部門投訴,並有權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