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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保障房今後或將被推廣至國內更多城市。昨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提出,從一些城市的實踐來看,發展共有產權保障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發揮市場作用,能夠調動羣衆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條件的積極性,有利於加快解決羣衆住房困難。“下一步,住建部將指導各地有序開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探索,完善產權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調節機制,切實消除牟利和尋租空間。”
業內對此表述均表示較爲意外,認爲這意味着共有產權保障房將會在更多城市開展試點,成爲一種在更廣範圍內實施的新型保障房種類。
共有產權保障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而一些地方開展的共有產權保障房探索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有的還給予適當財政補助、稅費減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設成本,然後以低於市場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購房家庭。配售時,在合同中明確共有雙方的產權份額及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購房者也可按照相關規定,在適當的時機向政府“贖回”產權,獲得房屋的全部產權。
不過,亞太城市研究會房地產分會會長陳寶存坦言,共有產權保障房因產權分配、贖回等過程較爲複雜,政府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過高,推行難度應該會較大,目前除了部分保障房需求非常強烈的一線城市和重點二線城市有這個條件管理共有產權保障房外,大量三四線城市是不太需要這種保障房的。而且,一線城市產權種類多,管理已經很複雜,再探索共有產權保障房可能會爲政府增加更多管理壓力,也容易讓更多人鑽空子。(記者蔣夢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