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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變四房”、“居住、辦公皆由你選”、“首付30萬賺50萬”、“使用率冠絕全城”這類廣告不可信。5家房地產公司因“吹牛”而被罰款75萬元。
截至昨日,洪山區工商局今年已對5家房地產商進行了罰款,罰款原因都是因爲亂“吹牛”。“吹牛”的形式多種多樣,有的是亂承諾投資回報率,有的是使用了禁用的絕對化語言;還有的是涉嫌宣傳不良文化。
一家房地產商的廣告宣稱:自己是“百年央企品牌”,可是,新中國也才成立60多年,怎麼可能會有“百年央企”,明顯是自欺欺人。
還有家地產商廣告寫着:“首付30萬賺50萬”。經工商人員調查,房地產“首付30萬賺50萬”的承諾,並無證據支撐。
有的房地產“亂吹”:“投資、居住、辦公皆由你選”。實際上,樓盤在規劃部門審批是商業辦公用地,而不是住宅用地。更值得一提的是,房地產商在購房格式合同中,還明確規定:禁止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明顯與“居住、辦公皆由你選”的廣告自相矛盾。
還有一個房地產商的廣告,用大號黑體字突出顯示“小三房”,還特意將“小三”兩字和“房”字中間,用空隔符或省略號隔開,這也違反了《廣告法》,有違公共道德規範。
有的地產商在廣告中宣稱:“國際頂級”“超高使用率冠絕全城”、“絕版5.4米層高恆溫LOFT”、“武昌唯一稀缺5.2米層高LOFT”、“獨享73萬世界級綜合體”,這些廣告都使用了絕對化語言,也違背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這5家地產公司的廣告,還都對外宣稱:“雙層公館;50個平方就可以變四房”、“5.2米層高黃金LOFT”、“買一層得兩層”等,實際上,樓房的土地證和房產證上,都只有一層的面積;擅自建成兩層,或者隔爲四房,屬於沒有規劃許可的違章建築,地產商的這種虛假廣告,明顯是在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