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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昨天,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發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符合公平、效率原則,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有利於保持或激發社會的活力。住建部近期將指導各地有序開展共有產權保障的探索,完善產權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調節機制,切實消除牟利和尋租空間。
近期,以北京“自主型商品房”爲代表,各地推出了類似共有產權的新型保障房。對此,齊驥表示,這幾年,隨着城鎮化、工業化的深入發展,不少地方住房供應不能滿足需求、房價上漲壓力較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下降。特別是新就業職工及以外來務工人員爲代表的城鎮新移民,即所謂的“夾心層”的住房困難問題逐步變得突出。與最低收入、低收入的住房保障對象相比,“夾心層”羣衆多具有較好的勞動技能,有一定的住房支付能力,只是由於工作年限短、積累少,主要表現爲階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問題。但是他們渴望擁有自己的住房,實現穩定居住。
爲此,一些地方開展了共有產權保障方式的探索。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有的還給予適當財政補助、稅費減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設成本,然後以低於市場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購房家庭。配售時,在合同中明確共有雙方的產權份額及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
從一些城市的實踐來看,發展共有住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發揮市場作用,能夠調動羣衆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條件的積極性,有利於加快解決羣衆住房困難。同時,發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符合公平、效率原則,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有利於保持或激發社會的活力。下一步,住建部將指導各地有序開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探索,完善產權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調節機制,切實消除牟利和尋租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