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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宣傳欄張貼的物業服務標准。本報見習記者付文學攝
本報12月2日訊(見習記者付文學)近日,家住市高新區奧林新城小區的一位居民向本報反映,小區的物業公司將物業費漲了一角錢,不少業主對此表示異議。該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則表示,漲價前已進行了意見調查和公示,並已在物價局備案。
2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奧林新城小區。居民張先生告訴記者,小區的物業費是分季度收取的,『從第四季度開始,物業費由原先的每平方米三角五分錢漲到了四角五分錢,具體原因我們卻不清楚。』『今年夏天的時候,物業公司開展了一個漲價的調查,不過我當時在調查表上選的是不同意漲價,最後的結果我也不是很清楚。後來聽說物業服務提高到二星級,緊跟著就漲價了。』22號樓的蔣女士告訴記者。
記者隨後來到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展示了業主們的意見調查表、物業服務收費標准備案表,並說:『我們從7月開始已經執行了二星級物業標准,樓道清掃由原先一周一次變為了4天一次,其他標准也相應進行了提高。按照最新的物業收費辦法,我們在5、6月份對小區3261戶業主進行了意見調查,其中有2249戶同意漲價,在將相關資料上報給物價局後,已經確定從10月1日起執行每平方米四角五分錢的收費標准。』
記者在該小區的北門和東門的宣傳欄上看到了張貼的小區二星級物業服務標准、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上面列出了住宅、商業物業服務費為0.45元/建築平方米·月。
那為何部分業主稱不清楚漲價原因呢?對此,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解釋稱,進行意見調查時有部分業主還未入住,還有一部分聯系不上,『不過同意率已經超過一半了,我們在漲價前還進行了公示,現在已經有近70%業主交費了。』
對於奧林新城物業費漲價的問題,記者諮詢了市高新區物價局工作人員。物價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物業費漲價需有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奧林新城小區已有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漲價,符合物業漲價條件,已對其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