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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棗莊12月2日訊(記者楊兵三)本報11月27日刊登了《小區居民守着壁掛爐挨凍》一文,臺兒莊光明燃氣公司對康城小區超過30方的用戶實行每方4.54元的收費標準,讓整個小區使用壁掛爐的康城小區居民坦言“用不起”。對於實行階梯氣價,有沒有經過物價局覈准,引發居民的爭議。11月26日,燃氣公司工作人員聲稱通過了物價局的核準,而12月2日該公司負責人又表示並未通過物價局覈准,讓人不知真相。
臺兒莊光明燃氣公司在未經物價部門覈准的情況下私自採用階梯氣價,對於小區居民用氣實行兩個價格,小區居民每月使用天然氣未超過30方的部分按照每方2.35元的價格收費,超過30方的部分則按照每方4.54元的價格收費。由於壁掛爐耗氣量大,實行階梯氣價後的價格過高,小區居民坦言“用不起”。據記者瞭解,康城小區內100平方米的房子將壁掛爐設置在60攝氏度,使用壁掛爐24小時耗氣量最高可達30方左右,按照燃氣公司提供的每方4.54元的價格,每月連續使用天然氣的費用將高達4000元左右。
2日,記者聯繫到臺兒莊光明燃氣公司負責人王先生,據王先生介紹,臺兒莊現在使用的氣屬於增量氣,且進氣價格較高,如不實行階梯氣價,公司承擔不起。另外,王先生告訴記者,居民使用壁掛爐取暖不屬於居民用氣,燃氣公司只保證炊事用氣的價格,階梯氣價仍將繼續實行。當記者就實行階梯氣價是否通過物價局覈准時,王先生表示實行階梯氣價並未通過物價局覈准,而11月26日記者詢問燃氣公司工作人員時,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該公司實行階梯氣價已經通過了物價局覈准。
另據記者瞭解,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燃氣銷售價格,應當根據購氣成本、經營成本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並適時調整。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和調整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應當徵求管道燃氣用戶、管道燃氣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