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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2月2日訊(記者王裕奎通訊員王曉蘇瑞)想賣房但不敢告訴妻子,一男子竟聯合房產中介,採用刻假章等手段,賣掉了與妻子共有房產,最終該男子和房產中介工作人員均被判處管制兩年。
日照人張偉(化名)現年46歲,去年4月,由於資金週轉不靈,張偉想把與妻子共同購買的房產賣掉。由於兩人都是二婚,平日的感情基礎並不牢固,經常鬧矛盾。張偉覺得妻子肯定不會同意他賣房,於是就瞞着妻子將房子登記到了日照某房產中介處。
今年2月,有人出60萬購買張偉掛出的房產,張偉很快就與對方簽訂了購房合同。但因爲房屋系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張偉就與房產中介一同想出了一個辦法,由中介僞造一份張偉妻子委託書,然後再蓋上網上購買的假印章對文件進行“公證”,而張偉則也找人按照妻子的筆跡簽好了所有文件。隨後,房屋出售、更名等事宜一路順暢,房子被賣了。
不久,張偉的妻子發現了丈夫私自賣房的行徑,隨即報案,2月28日,張偉和房產中介相關人員被公安機關抓獲。
今年10月,東港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爲,張偉和房產中介相關工作人員僞造事業單位印章,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綜合各種量刑情節,對幾人均以僞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管制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