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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張俊
我是佛岡縣石角鎮城市××小區的業主,這裏的物業管理一直以來都不規範,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選出來之後更是矛盾不斷。據我們瞭解,這個業委會與小區的物管關係很密切,業委會的負責人還兼任物管的重要職務,這樣業主與物管發生矛盾的時候,業委會怎樣替我們去維權?
作爲業主共有資產,物業基金遭到物管隨意使用,且每次使用維修基金,在什麼情況下使用、使用多少,我們業主都不太清楚,使用之後也沒有公示;最近又裝了門禁系統,事先也沒有經過我們討論,說裝就裝;物管平時只是拿一些資料讓我們簽名,也不詳細解釋……我覺得業委會不能代表我們業主的訴求,不知有無相關部門可以監督它?
——石角陳先生
記者調查
隨着清遠新建住宅樓盤的不斷增多,相比於硬件的不斷完善,作爲軟件的小區管理還是難以跟上,突出的問題便是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缺失或者是運行欠缺規範,難以代表廣大業主的真實意願,導致現代小區內矛盾多發且難以有效解決。
諸如,此前有位於橫荷街辦附近的麗×小區內無環衛設施,小區業主只能直接將垃圾扔到地上,小區物管表示難以解決,業委會也難發揮作用;今年9月,清遠美××景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時遭到業主質疑,認爲該小區業委會成立有開發商幕後操縱之嫌,且業委會候選人,存在連業主都不認識的情況,業委員成立過程不規範,未經業主充分協商等等。
縱觀目前業委會出現的種種問題,根本原因在於清遠小區業委會的規範運行還缺乏經驗,直接導致業委會停擺或“僞業委會”產生。
部門迴應
對於石角陳先生的諮詢,當地住建部門表示,對於維修資金的使用,根據相關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才使用建議。
而對於業委會怎樣運作,專業人士表示,目前有國務院的《物業管理條例》和建設部的《業主大會規程》,對業委會的成立和運作提出了明確規範,並表示住建部門和鄉鎮街道辦爲業委會的指導單位,召開業主大會要制定《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對業主及業委會、物管之間的權利義務進行明晰。
記者點評
業委會的規範運作,對於小區的和諧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清遠各小區業委會形同虛設或不能代表業主意願的情況卻大量存在。筆者建議,根據相關規定,各基層街道、鎮政府及住建部門應切實負擔起業委會成立和運作的指導職責,業主也應行動起來,積極參與業主大會並選舉業委會成員,共同將業委會工作推向正常軌道。而對於那些已經存在、但不能代表廣大業主意願的“僞業委會”,則應在相關部門指導下重新進行選舉產生,停止“僞業委會”聯合物管對業主利益繼續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