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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耿諾)類似於駕照記分的系統將應用於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中介人員管理。如果有中介人員被記12分,將被永久限制從業。昨日,市住建委就《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和《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違法違規行爲記分標準》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些年,總有些不誠信的中介機構和中介人員屢屢“犯小錯”,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卻難以獲得相應的行政處罰。而根據此次徵求意見稿,今後,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爲都將被記分量化管理,做法類似交通部門對駕駛證的記分管理,累計不同分值將有相應處罰和限制措施。
徵求意見稿中顯示,記分標準將分爲機構備案、人員註冊、業務承攬、信息發佈、交易撮合、簽約服務、資金監管、佣金收取及其他行爲等9大類91種違法違規行爲,每一種違法行爲都對應有記分的分值。而今後房管部門將對查證屬實的違法違規行爲,依法採取責令改正、處罰、取消網上籤約資格等處理措施。執法人員將在執法文書上記分處罰,留下記分記錄,主管部門根據機構、人員累計積分情況,按照3分、6分及12分對其進行相應處理。
中介機構被記滿12分後,將限制中介人員在該機構從業,相關部門將聯動對其加大日常監管力度,進行每月不少於一次的檢查。而中介人員累計12分,則將被永久限制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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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租打隔斷將從重處罰
羣租打隔斷、籤陰陽合同,這些中介常見的促成交伎倆都成了這次從重處罰的項目。
例如在房地產中介從事房屋租賃經紀業務過程中改變房屋結構出租,無論是否達到羣租標準,都將被記6分,取消網籤資格,罰款3萬元。這意味着除了被記分罰款外,該中介機構將暫時無法從事房屋買賣的中介行爲,沒了賺錢的“營生”。而中介人員如果這樣做,則將被責令改正,罰款1萬元。
如果中介機構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則將被責令改正,取消網上籤約資格,罰款3萬元。而如果中介人員進行了這類行爲,則將被責令改正,罰款1萬元。中介機構和中介人員都會被記上6分。
對於中介機構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此次規定將被責令改正,取消網上籤約資格,罰款3萬元,並會被記上6分。同時,中介機構如果爲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的,也將被責令改正,取消網上籤約資格,罰款3萬元,並會被記上6分。
此外,如果中介機構及其經紀人員爲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也就是協助簽訂“陰陽合同”來避稅,中介機構則將被責令改正,取消網上籤約資格,罰款3萬元。而中介人員則將被責令改正,罰款1萬元。兩者都會被記上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