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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輝通訊員樑就成)商報記者昨日從海口市規劃局獲悉,爲解決廣大市民因門檻過高無法建設私宅問題,海口市規劃部門在不改變個人住宅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兩次對《海口市主城區個人住宅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暫行)》進行修訂和調整,降低了報建准入門檻。據統計,再次降低居民私宅報建門檻後,海口市個人住宅建設獲批幅度顯著提高。與去年同期相比,核發許可證增長了156.25%。
據介紹,暫行規定中沒有規定單獨建設的最小用地面積和麪寬,僅鼓勵整合建設。原規定“個人住宅用地面積小於135平方米的,鼓勵與周邊用地整合建設,但在實施中難以執行。現規定修改爲“個人住宅用地面積小於135平方米,應與周邊用地整合建設;確實難以整合的,若同時滿足用地面積大於80平方米,建築立面的面寬大於4米,對城市景觀不造成破壞,對四周安全無影響等四項條件的,可以單獨建設”。原技術規定要求低層住宅退讓用地紅線主要朝向至少6米,次要朝向至少4米。現規定要求小地塊的建築退讓用地紅線主要朝向僅3米,次要朝向僅1.5米,報建門檻大大降低。2013年4月,市規劃部門再次降低單獨建設用地面積和建築退讓標準,如在退讓紅線方面規定:在滿足消防、交通、建築功能、沿街景觀和土地性質不矛盾的前提下,可允許其在界線(用地紅線)處接建等。
同時,海口市規劃局先後兩次對審批流程、審批環節認真進行了梳理和優化,必備材料由8份減少爲6份,取消了私宅“項目環評意見”和“村(居)委會簽署的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