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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呂楠芳報道:勾機之下,昔日脆弱的歷史建築如今終於穿上“鐵布衫”,有了專門的保護辦法。但是保護要“燒錢”,無論是建築物業主還是政府,都繞不開保護與利益的衝突問題。
記者從廣州市規劃局瞭解到,自《廣州市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草案)》26日公佈以來,引發社會各界熱烈討論。對與保護息息相關的經濟賬問題,規劃局、法制辦等部門昨日召開媒體與專家見面會進行了討論。
業主的修繕費從何來?
專家:政府應提供30%~50%的修繕費用補貼
歷史建築因保護而產生的修繕費用要由保護責任人自己承擔,這讓許多人犯難了。雖然《辦法》提出可以向區政府申請補助,但補助力度究竟有多大,還有待更細緻的規定出臺。
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專家馮江認爲,最理想的情況是50%的修繕費用通過政府補貼來獲得,再輔以其他政策比如允許業主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用於盈利等)。
馮江表示,在擁有豐富歷史建築保護經驗的國家譬如法國,有專業的團隊及公司幫助歷史建築業主申請補助,也有專門的歷史保護建築師指導業主如何修繕、改造房屋,整個國家從上至下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相比之下廣州仍然處在極低的保護層次,但馮江認爲,政府提供30%~50%的修繕費用補貼是有必要的。
如果涉及成片的歷史風貌區,並非針對個體的補助,就要立足更高的層面算一筆經濟大賬。馮江舉例,泮塘村的改造規劃爲了保護地塊西側的老房子,新的建設量大部分轉移到地塊東側,整體容積率跟之前幾乎持平,但爲了讓保護的效果更好,最終決定拿這個項目同白鵝潭經濟區的開發來進行平衡,產生一定建設量的騰移置換。
保護專項資金從何來?
專家:可提取0.2%~0.5%的土地出讓金
《辦法》中明確規定,市、區政府應當設立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專項資金,其中提到資金來源包括從土地出讓金中留取一定比例的資金。至於這個比例有多大,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尚無具體規定。
馮江認爲,地方政府每年的土地出讓金非常可觀,只要提取0.2%~0.5%的比例用作保護專項資金就比現有的投入要多得多。
不過,《辦法》剛出臺不久,保護專項資金短期內預計仍會是一筆未知賬。據規劃局預計,未來專項資金主要有三個來源:一是結合新一輪廣州市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市政府會有所投入;二是規劃局本身的常規部門預算;三是結合一些大的舊城改造更新項目,爲保護工作爭取更多的費用。
燙手山芋可變搖錢樹?
專家:可採取市場化的手段——開發權轉讓,合理利用歷史建築
在國外,擁有一棟古香古色的歷史建築居家或者辦公都是一件十分榮耀的事情。
據介紹,廣州市政府明確支持保護責任人利用歷史建築發展文化創意、旅遊產業、地方文化研究,開辦展館、博物館,開展經營活動等。縱觀國內外的成功先例,只要保護利用得當,歷史建築不但不是“燙手山芋”,反而會變成“搖錢樹”。
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馬嚮明表示,解決歷史建築保護的錢的問題,美國採取市場化的手段——開發權轉讓,即被認定爲要保護的歷史建築,其開發權可以有償轉讓給指定地區,這樣歷史建築的業主可以通過市場化的路徑獲得經濟補償,有助於減少業主對認定的牴觸情緒。
不過,馬嚮明也表示,歷史文化的保護不能僅算經濟賬,對個人而言,自家建築被認定爲歷史建築而長存於世應被視爲一種榮耀。對城市而言,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可有效調節城市空間,豐富市民的文化體驗和空間體驗,遠不止“歷史的價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