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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日記者獲悉,爲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市出臺了7條實施意見,將繼續嚴格執行限購、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嚴肅查處住房騙購、違規信貸等違法違規行爲。
限購政策將繼續嚴格執行
採取有力措施,落實穩定房價責任。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按計劃均衡供應住房用地,嚴格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切實承擔穩定房價、穩定市場的責任,確保年度房價控制目標順利完成。
繼續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做好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引導工作。對新申請預售的商品住房項目,參照周邊前期項目價格,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定價高、漲幅大且不接受價格指導的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
繼續嚴格執行限購、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嚴肅查處住房騙購、違規信貸等違法違規行爲。
保障房項目將優先獲得土地供應
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應,優先向保障房項目供地。進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中低價位住房用地供應,2014年一季度末,制定並公佈2014年全市住房用地計劃,確保2014年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在2013年的基礎上增加10%。建立保障房土地儲備制度,優先向保障房項目供地。
優化保障房供應結構,完善保障房供應體系。加快推進廉租房、公租房並軌,實行租補分離、階梯租金,逐步增加廉租房、公租房的供應量,構建以租賃性保障房爲主的保障房供應體系。
嚴打捂盤惜售哄擡房價等行爲
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爲。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土地、規劃、建設、銷售等管理信息共享平臺,加大房地產市場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炒地、捂盤惜售、哄擡房價、變相漲價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爲的開發企業,國土部門要限制其參加土地競買,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稅務部門要對其項目土地增值稅進行稽查和清算。
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統計分析,適時向社會發布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供應時序、宗地情況和供地條件、商品房住房交易和租賃等權威信息,避免炒作誤讀,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
已有一套房本地家庭限購一套
2011年2月25日,西安出臺樓市“限購令”。目前,該限購政策仍在執行中。
西安樓市限購政策規定:已擁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夠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西安市轄區內向其售房。
限購範圍在市轄區範圍內,包括長安區、臨潼區、閻良區、新城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碑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