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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守英
『凡事剃頭挑子一頭熱,最終很難有一個完美的結局。』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副主任劉守英看來,中國的城鎮化有三種路徑:
第一種路徑,是最傳統的『政府征地、農民被動』模式,雖然可以帶來快速的城鎮化,但卻會推高房價,在獲得土地時得罪農民,在樓市得罪買房者,兩頭不落好。
第二種路徑,農民完全自主、自發地城市化。這也是北京鄭各莊的模式,在城市圈子外的農民靠產業化發展聚集人口,從產業非農化到人口非農化的模式。從農民獲利的角度看,它確實讓農民通過房租和產業解決了收入問題,分享了土地級差收益。但是,人們不得不正視的一個現實是,城鎮化必須是有規劃、有功能分區的,財富的積累必須是有法律保障的。否則,最後的結果一定是不可收拾的,也完全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城市化。
劉守英認為,『政府退出,農民自主自發』的城市化模式,將城鄉二元體制隔離表現得淋漓盡致,而且強化了這種隔離。第一,整個制度不接納,村莊不具有在集體土地上建城市的權力;第二,集體土地,只能長苞谷或自己搞鄉鎮企業,建住宅樓不能允許出賣;第三,村民造城是否符合規劃,基礎設施、立項批准是否獲得批准,不能造成法外經濟和城市;第四,房子蓋得再漂亮,身份仍然是農民,按照農村的治理結構治理,與城市無法對接;第五,是否會造成村莊腐敗,權力、資金、能力大的人是否多佔,無公平可言。
相比這兩種政府和農民分別『一頭熱』的模式,劉守英更提倡第三種路徑:即『政府主導、農民主體』,政府負責制定空間規劃,不管集體還是國有,都可以平等進入市場,農民分享土地收益。
按劉守英的設想,政府不再充當土地經營者,而是作為城市建設的組織者、服務者、制度提供者,主動在規劃、土地、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等方面破解城鄉二元體制,打開農民參與城市化的合法大門。
同時,將城鄉接合部的土地完全用於解決這一地區的城市化問題,即在城市一體化規劃下,完全用於解決農民的居住、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保障,促進農民的市民化進程。過去農民上樓就不管了,只有土地的城市化沒有人的城市化,現在要給農民留一塊地,用來發展城市產業,讓農民長期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