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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金可
2014年春節前,全市將開展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大調查和安全隱患大排查;今年12月至明年2月底,全市各區縣將開展房屋違法出租問題治理試點;明年3月至年底,全市將全面開展房屋違法問題治理。
本市將按照不低於流動人口3%。或每50戶至100戶配備1名管理員的比例,組建基層管理員隊伍,房屋簽訂出租合同後7日內,出租人要到所在地的服務站辦理出租登記手續。對違反人均面積低於5平方米等出租房屋面積限制條件的羣租行爲,情節嚴重的,最高罰3萬元,並限制該套房屋買賣。違規租房的“黑中介”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昨天召開的房屋違法出租問題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議,下發了《關於在全市開展房屋違法出租問題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租房屋管理的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等文件。明確提出要全面摸清全市出租房屋基本情況,嚴厲打擊房屋租賃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爲,全面恢復“羣租房”原有規劃格局,重拳打擊“黑中介”、“黑旅店”。
摸排
登記率不低於95%
《關於在全市開展房屋違法出租問題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要依法治理房屋違法出租,特別是“羣租房”中存在的嚴重擾民和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
根據安排,整治工作分爲三大步:春節前,全市範圍內開展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大調查和安全隱患大排查;今年12月到明年2月底,全市開展房屋違法出租問題治理試點,每個區縣至少確定兩個違法出租問題突出的居民小區或村莊列入市級重點掛賬名單;明年3月至年底,全市全面開展治理。
在調查摸底的人員登記覈查中,要做到“全員採集、全員錄入”,將所有在京居住、務工、經商、上學等流動人口的底數全面摸清,確保全市流動人口登記率不低於95%。
在出租房屋登記覈查中,重點做好新增出租房屋以及地處偏僻房屋、獨門獨院、城市平房和農村翻建改建房屋、城鄉結合部生產經營居住一體的房屋和違反出租房屋面積限制條件進行羣租的出租房屋登記。
對於“叫不開門、見不到人”的房主及租戶,可打破常規工作時間反覆登門或早晚入戶,要做到“逐人見面、逐戶登記”,按照出租房屋一戶一檔的要求,健全小區出租房屋檔案。違規羣租的要登記租賃中介、房主、承租人及承租方式等基礎信息。
登記
籤合同7日內完成
《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租房屋管理的規定》中規定,出租房屋所在地政府要統籌建設基層社區(村)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站,按照不低於流動人口3%。或者每50戶至100戶配備1名管理員的比例,組建基層管理員隊伍。
《規定》同時強化了出租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的責任。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負責;出租人和承租人應依法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要與基層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和《消防責任保障書》。房屋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7日內,出租人要到所在地基層服務站辦理出租登記手續。
處罰
出租人違規最高罰3萬
違規羣租如何處罰,幾份文件也均有明確規定。
《實施方案》中規定,對於拒不配合、逾期未清理騰退的違法出租房屋特別是羣租房,屬地政府要牽頭有關執法部門以及社區、物業等成立聯合治理隊伍,堅決勸離聚居人員,同時採取幫拆隔斷,實施違法違規上限處罰等,強化違法出租行爲的清理整治。
《規定》中則指出,違反出租房屋面積限制條件包括以下情形: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人數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按牀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作爲臥室出租供人居住。對違反上述限制條件的,由建設部門進行查處,責令出租人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向社會公開該套房屋信息,限制其買賣,並將違法羣租信息註記在房屋登記簿附記欄。
對利用出租房屋,以旅店、招待所等名稱制作招牌字號,招攬住宿或按日出租收取費用等經營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取締,有關責任人將被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經紀人員不得爲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供經紀服務,不得參與或者教唆他人蔘與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租賃行爲;對違反上述規定,依法查處,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黑中介”將被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服務
推廣“集中公寓模式”
此次出臺的文件還指出,爲從源頭解決違法出租問題,也要強化服務保障,加快推進公租房建設、收購和配租,提供合法、規範、廉價的出租房源;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推廣集約化經營管理,有條件的產業園區及周邊地區要積極推廣“集中公寓模式”。
出租房屋集中地區的居民或村民委員會應當通過制定村規民約、成立出租房主協會等方式,實現出租房屋自治化、規範化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搭建房屋租賃平臺、引入專業管理機構等方式,實現出租房屋組織化、集中化管理;建立出租房屋違法租賃行爲投訴熱線,鼓勵羣衆積極舉報。
政策背景
前三季度羣租房擾民投訴4700件
“這是‘羣租房’,你還能指望什麼呢?”面對滿屋的插頭、亂接的電線,大車店式的上下鋪、混亂的室內衛生,一名房屋中介不以爲然地聳聳肩膀。
是啊,一套三居室住進40個人,對這樣的房子,你還能指望什麼呢?安全?衛生?鄰里和諧?
昨天召開的房屋違法出租問題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議上,勁鬆街道和萬壽路街道分別介紹了經驗。提起羣租房引發的各種問題,街道負責人也是一肚子苦水。
隨着居住人口不斷增加,租房需求猛增,中介受利益驅動,產生大量羣租房,治安、刑事案件逐年上升。勁鬆派出所的數據顯示,2007年日均110報警數在40件左右;2011年以後,日均接報量陡然上升到80餘件,最多一天有120件以上。究其原因,就是無序的出租房屋導致人口數量急劇上升,引發大量治安問題和消防隱患,周邊居民對此意見大、投訴多。
據統計,今年1至9月,本市的違法羣租房擾民投訴就達4700餘件,佔同期租房擾民問題的40%。
另外,由於羣租房居住人員密集,居室內個人物品堆積,私自改裝電源等問題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人口的增加也讓小區公共設施承載“壓力山大”,電梯超載、綠化破壞、垃圾超量,以及無序的停車、亂貼小廣告等一系列問題,造成小區環境惡化,擾民問題也直接帶來鄰里糾紛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