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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心城市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在國家經濟結構和戰略佈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是實現“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推動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必然要求。
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對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入發展新階段後,亟須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隨着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發展,中心城市內在地要求集聚國內外發展要素,實現從單一經濟功能向經濟社會綜合功能、單體城市向城(鎮)羣體系、資源集聚爲主向要素輻射與集聚並重的轉型。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正是適應這種轉型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國現代化、國際化進程加快,也要求把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由於受諸多因素尤其是受傳統經濟發展模式影響,目前我國中心城市的單體經濟發展較強,帶動功能較弱。爲改變這種狀況,需要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提升其各項帶動功能。
要素稟賦、區位條件等決定着中心城市的定位目標及其功能發揮。因此,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應注重城市的引領、輻射、集散功能及潛在功能的發揮,注重城市的整體帶動作用。國家中心城市的佈局需立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根據沿海與內陸適度均衡協調原則,兼顧我國東西南北省區市的發展要求。當前,根據區域地理方位、現有發展條件及國家規劃的區域重點,我國可以重點建設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5個國家中心城市,使其成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進器。從總體上看,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應當引領環渤海、長三角和珠三角區域;重慶地處內陸腹地,居承東啓西重要戰略地位。北京可以着眼建設世界大都市,強化首都功能,發展首都經濟,建成國家創新型城市,提升國際化程度和國際影響力,聯袂天津引領環渤海地區發展。上海可以優化提升核心都市區的功能,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率先形成服務經濟爲主的產業結構,建成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國際大都市,聯袂南京、杭州輻射帶動長三角地區乃至長江流域發展。天津可以提升國際港口城市、生態城市和北方經濟中心功能,重點開發天津濱海新區,建設成爲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先進製造業和技術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協同北京輻射帶動環渤海地區發展。廣州可以增強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創新、高端服務和綜合服務等功能,強化綜合性門戶城市和區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聯袂深、港、澳,建成創新型國際化大都市,推進珠三角地區現代化。重慶可以繼續推進統籌城鄉科學發展,強化主城核心區的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國際貿易大通道建設,發揮“兩江新區”、西永綜合保稅區等物流集散功能,加速提升先進製造和綜合服務水平,聯袂成都共同引領成渝經濟區發展。
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當前需要在以下幾方面着力。一是衝破傳統思維定式。牢固樹立國家中心城市的責任意識、競爭意識和機遇意識,積極利用區域資源創造新優勢,將國家中心城市建設作爲一項系統工程來做。二是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綜合功能。按照國際大都市標準規劃、建設、管理和運營城市,不斷提高城市的科技創新能力、國際競爭能力、輻射帶動能力、交通通達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建立健全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完善城市應急機制,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着眼世界發展趨勢,打造國際交流平臺,加快國際物流通道建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三是推進屬地區域產業城鎮集羣發展。應發揮國家中心城市的能動作用,大力發展城市功能全覆蓋的中小城鎮,形成國家中心城市—區域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鎮等多層級功能的城市集羣。發揮國家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功能,以產業技術鏈和物流鏈爲紐帶,合理佈局區域產業基地,整體提升區域發展水平。
(執筆:馬曉燕田軍田豐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