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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行爲稅司負責人26日表示,近日引起社會關注的有關人員對土地增值稅欠稅鉅額的推算,方法是不正確的,對稅收政策和徵管方式存在誤解誤讀。
土地增值稅是納稅人在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一定的增值收入時所繳納的一種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條例、細則規定,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實行銷售時預徵、項目終了進行清算,多退少補的制度。
這位負責人介紹,1994年國家開徵土地增值稅後不久,受亞洲金融危機等影響,房地產市場疲軟,稅源嚴重萎縮。2007年以來稅務部門認真落實土地增值稅預徵、清算徵收機制,加大土地增值稅徵管和清算力度。“特別是貫徹國務院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稅務總局下發了一系列完善制度、加強徵管的文件,並連續幾年對北京、上海等21個省市進行督導檢查,推動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這位負責人說。
2007年,全國土地增值稅收入同比增長74.3%;2008年增長33%;2009年增長33.9%;2010年增長77.6%;2011年增長61.4%;2012年增長31.8%;2013年1至10月收入2710.78億元,增長22.2%。由此可見,土地增值稅徵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
這位負責人還說,應該看到,土地增值稅徵管目前還面臨着一些困難和壓力,主要反映在:由於房地產行業經營情況複雜,土地增值稅稅制設計也比較複雜。土地增值稅清算需要審覈大量跨若干年度收入、成本和費用情況,稅收徵管難度大並容易產生執法風險。
據介紹,下一步,稅務總局將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強土地增值稅徵管。一是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做好政策解讀;二是加強調查研究,及時處理清算中發現的新問題,進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稅政策;三是繼續加強督導檢查,推動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四是強化科學管理,堅持信息管稅,加強土地增值稅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嚴控覈定徵收,防止稅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