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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室下面的風機開啓之後,窗外排風口發出噪音,就像飛機低空掠過一樣。”郭女士一家深受噪音污染,在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他們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
昨天上午,郭女士一家拿到了一審判決書。建鄴區法院判令開發商在60日內,對其地下風機及地面出風口進行整改,保證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噪音讓業主患神經性耳鳴
2010年年底,郭女士一家入住宋都美域。2011年6月一天的上午,她正在自家客廳打掃衛生,突然聽到“呼呼”的聲音傳來:“那個聲音很響,就像飛機低空掠過一樣。”
查找多遍以後,郭女士找到了噪聲源——客廳外面有一個巨大的排風口。昨天上午,金陵晚報記者在現場看到,排風口離她家客廳窗戶不過1米遠,被建成一個低矮的房子式樣。
那幾天,排風口晚上也工作,郭女士家的牀鋪也跟着抖動。原來,排風機房就在她家臥室樓板下面!昨天上午,金陵晚報記者現場看到,在宋都美域一個地下停車庫裏,巨大的排風管幾乎緊貼着天花板,該機房產生的風全部通過郭女士家客廳窗外風口排出。
2011年六七月份,在排風機及出風口的“轟炸”下,郭女士時常感到頭暈目眩。8月她到醫院檢查,醫生診斷她已經罹患神經性耳鳴。
檢測超標業主起訴開發商
物業公司告訴郭女士,梅雨季節地下車庫潮溼甚至積水,需要打開風機進行通風。郭女士花錢請專業機構,對她家的噪音進行檢測,“物業當時也派人到了現場。”檢測數據表明,她家幾乎所有檢測點噪音均超標。尤其臥室裏的噪音,是一種低頻噪音,對人體的傷害更大。
2009年9月30日,郭女士收房時也看到了窗外的“小房子”,“當時開發商人員沒說它是幹啥用的,我想當然地以爲那是地下室的氣窗。”在查看了所有購房資料後,她意外發現開發商提供的建築圖紙上,竟然沒有標註她家窗外的這個“小房子”,“我認爲這是一種欺詐行爲。”
在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2011年年底郭女士起訴了開發商,要求對方撤離風機或者徹底整改,減小對她家生活的影響,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房產損失。
沒有及時通過環保驗收
庭審中,南京宋都房地產公司承認風機噪音超標,但辯稱其是根據設計規範要求購買風機的,風機質量及安裝均符合要求;在郭女士投訴風機噪音之前,該公司根本不知道風機存在噪音污染,因此不存在隱瞞所售房產質量問題。
“房屋銷售前通過了住建部門的竣工驗收備案。既然通過了竣工驗收備案,必然先取得了環保驗收行政許可決定書,故該小區噪音等環保指標是合格的。”開發商應郭女士的要求,出示了驗收備案與決定書。
在仔細閱看開發商提供的證據,郭女士發現了“蹊蹺”,住建部門出具的批覆竣工驗收備案,時間是2009年9月14日,而直到2010年11月23日,開發商才取得環保驗收行政許可決定書。也就是說,在沒有通過環保驗收的情況下,開發商就取得了竣工驗收備案,隨即就開始交付房屋了。
區環保局稱進行了“預驗收”
在宋都美域未通過環保驗收的情況下,住建部門爲何要給開發商竣工驗收備案呢?
郭女士在與住建部門多次交涉後,對方拿出了一份材料稱,環保部門對宋都美域一期進行過“預驗收”,在二期建成後整體進行了正式的驗收。
宋都美域分爲兩期,分別位於白龍江東街兩側。宋都美域二期於2011年全部建成,取得了竣工驗收備案。
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2005年4月國家環保總局又發函強調了這一點。
而建鄴區環保局出具的一份說明稱,2009年7月份,宋都美域一期建成後,因其已經落實了環保設施,故經上級批准該局對其進行了“預驗收”,待二期建成後該局整體辦理竣工環保專項驗收。
法院判令開發商整改達標
昨天上午,郭女士從建鄴區法院拿到了一審判決書。
環保部門給宋都美域一二期進行了環保驗收,建鄴區法院對此結果予以了認可,但該法院同時指出,地下室風機開啓後所發出的噪音,經其指定的機構檢測確實超過了國家標準。
“噪聲超標雖然不屬於居住房屋的內部質量問題,但比房屋一般質量問題更加影響人們正常生活,況且上述風機設備距離原告家太近,在其開啓期間對原告家庭的日常生活、休息均造成嚴重損害,故可以認定被告所售房屋,因噪聲超標而存在質量瑕疵。”建鄴區法院在判決書中寫道。
“早在2011年7月,原告就風機噪聲問題向被告反映,但被告一直未對地下風機設備做降噪、隔音處理,其行爲已經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建鄴區法院判令宋都房產公司60日內,對郭女士家地下風機及地面出風口進行整改,保證達到國家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