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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花80元租來小區停車位,自家車卻常常遭遇“鳩佔鵲巢”逼停路邊。爲此,家住潁上路與固鎮路交界附近海棠別院小區的張女士苦惱不已。無奈之下爲車位上鎖,沒想到鎖鏈三番四次被人破壞。投訴到物業,又被告知“只管租賃不管照看”,爲了這壞掉的鎖,一直推脫“不給修”。“這樣一來,我不是‘花錢給別人做嫁衣’嘛。”
爲此,記者輾轉聯繫上海棠別院二期的恆宇物業。物業工作人員解釋:“我們小區私家車越來越多。業主租賃了車位,只代表他有使用權。對於車位被佔的問題,我們不可能24小時派人看守,他也可以將車停放在別的車位上。”
針對記者提及的“能否儘快修復地面車位專用鎖”這一問題,物業表示“不會單獨修理”。“車位租賃費是按照物價局要求來定價的,裏面沒有承諾鎖壞了,物業有修復的責任。目前,我們不可能單獨過去修理,必須等下一批的業主有需要,纔可能一起維修!”
就此,記者諮詢了安徽今點律師事務所的鄭立勝律師。鄭律師表示:“現在關於停車位,有車位租賃費和車位管理費兩種,如果業主和物業簽訂的是車位租賃費,那麼業主就擁有車位的獨佔使用權,即使車位被佔用了,物業也應該給業主提供一個車位,而且在租賃合同內,物業應該對車位進行維護,保證其正常使用,至於車位管理費,就比較複雜,就一個車位該如何管理比較難以界定,所以一般所說的都是車位租賃費。”另外,律師還提醒各位車主在簽訂停車位合同時需要格外注意條款細節。(沈博靜馬琳本報記者樂天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