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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擔保、轉讓是個利好消息老翁欲賣宅基地到海口買套房
11月16日下午,屯昌縣楓木鎮羅案村委會的村民王在琦告訴記者,他從南國都市報上閱讀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後格外興奮。“中央賦予了我們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擔保、轉讓,這是一個利好消息啊!”王在琦喜笑顏開。
“以前農村宅基地買賣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就是買了也沒法過戶。現在好了,以後農村宅基地買賣再也不用偷偷摸摸進行了。”王在琦說,他今年已經67歲了,老伴在3年前去世了,獨生女小美在海口四中當老師。“女兒三番五次讓我去海口和她一起生活,但我捨不得丟棄這座老宅。目前海口的房價很高,女兒買不起,一家三口仍在海甸島租房居住。現在我想好了,把老家的房子和宅基地賣了,到海口買一套房和女兒一家人居住生活。我的身體不好,海口的醫療條件要比屯昌好得多。”王在琦說,有了中央賦予的政策,農村宅基地可以合法轉讓和過戶,應該能賣個好價錢。
“我們家世代務農,農村的房子和宅基地可以抵押和擔保,讓我看到了希望。”家住楓木鎮嶺仔村委會的樑偉明種植了12畝苦瓜,正苦於沒錢買肥料和農藥。樑偉明對記者說,政府已經對他家的房子和宅基地進行了確權,他準備以房子和宅基地抵押,到農信社貸款15萬元種植冬季瓜菜。
楓木鎮政府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之前看過媒體報道,對於農村宅基地,廣東農民的私下交易已較爲普遍,並自發形成了一個宅基地流轉的地下市場,一些村民在靠出租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獲得較爲長期的穩定收益,而一些村民則將自己手中的宅基地使用權及其附在其上的建築物通過各種形式出讓、出租,再用這些錢在城裏買房買車,過起城市人生活。“農村宅基地買賣從非法變爲合法,這是中央賦予了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該負責人表示,大多數農民進城務工,買不起房,只能租房,以後有需要的農民也可以將老家的房子或是宅基地賣了,在城裏買套房居住改善生活。(南國都市報記者吳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