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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五旬的半路夫妻在艱難的生活條件下相處了十三年,最終竟因爲一場拆遷引發了老夫妻間兩場離婚官司。日前,房山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白大爺的離婚訴訟請求。
患難夫妻相互取暖
據原告白大爺稱,他和妻子王老太是通過他人介紹認識的,並在2000年11月登記結婚。兩人當時已滿50歲,都是再婚,婚後也沒有生育子女。婚後白大爺爲王老太辦理了北京市戶口的遷入。
“我與他結婚時,就只有一個土炕、一牀被子,其他什麼都沒有。”被告王老太回憶說,她和原告結婚時日子過得很苦,“從結婚到現在,他從沒買過鞋,都是我一針一線做的千層底鞋。”
因爲白大爺身體不好,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癱在牀上好幾年。“他們子女沒照看過一分鐘,都是我在一直細心照顧。”王老太覺得自己爲丈夫付出了很多,心裏覺得十分委屈。
因爲白大爺看病花完了所有的積蓄,王老太說,爲了生活,她還曾到火車道旁邊撿拾邊種地,“到現在生活好了,卻鬧起了離婚。”
分房分錢帶來分離?
2009年,因爲白大爺所有的房子要拆遷,他們夫妻分得了一套小產權房,並每人分到13.8萬元拆遷補償款。但是,也是因爲這場拆遷,二人建立在困難生活基礎上的感情岌岌可危。
白大爺稱,自從家中得到這筆拆遷款後,王老太對自己態度大變:“她不但不做飯給我吃,甚至經常打罵我。”白大爺因此懷疑王老太同自己結婚的真實目的,“就是爲了得到北京戶口,分我的拆遷利益才和我結婚的”。感覺感情受到欺騙,白大爺將王老太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的同時王老太每月支付1500元的生活補助費。
“我們這麼多年的共同生活,天天在一起,有苦一起吃,有難一起扛,但有福卻不能一起享。”庭審過程中,王老太稱自己很冤屈,“他爲了財產,立遺囑,置我於不顧,使我無家可歸,我是不會同意離婚的。”
法院兩駁離婚訴求
雖然這次王老太不同意離婚,但是,她曾於2012年7月訴至法院,以無法忍受丈夫脾氣爲由,要求與白大爺離婚,並要求拆遷分的房子歸自己所有,給付白大爺折價款15萬元。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了王老太的離婚請求。
法院查明,白大爺和王老太自2009年拆遷後,雙方在分配拆遷利益上產生了分歧,在這次庭審中,法院主持調解,白大爺表示堅持離婚,王老太則不同意離婚。
法院認爲,兩人共同生活多年,證明雙方是有較深厚的夫妻感情,雙方均應珍惜,雖因家庭生活瑣事產生爭執,但並未導致雙方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最終,判決駁回了白大爺的訴訟請求。J223
本報實習記者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