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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通過了《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並軌運行實施細則(試行)》。此細則是從2003年我市實施住房保障制度以來最大的一次政策調整。
保障房並軌就是將現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統籌建設、並軌運行,統稱爲保障性住房。細則最大限度地體現了“以人爲本”,享受實物配租的保障對象,對於因經濟狀況、人員結構、婚姻狀況等因素髮生變化,不再符合原來住房保障條件但符合其他類型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申請保障類型轉化,只涉及補貼標準的變化,所租住保障房不變,免除了保障家庭騰退重新申請的麻煩。
降低准入門檻保障範圍更大
城鎮居民申請住房保障擴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取消戶籍年限限制,單身申請人須年滿法定結婚年齡;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不受收入、戶籍限制,取消外來務工人員社保繳納年限限制條件。
擴大建設面積增加兩居以上戶型
爲了滿足三代同堂、雙子女結構等家庭的需要和購買的意向,將保障房的套型建築面積設置爲以60平方米以下爲主,嚴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60至90平方米的套型住房控制在總量的三分之一以內,並增加兩居或小三居戶型比例。
低保家庭保障面積之內100%補貼
補貼標準分爲三個檔次,對於低保家庭,保障面積之內100%補貼,保障面積之外80%補貼;對於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積之內90%補貼,保障面積之外不予補貼;對於中低收入城鎮居民、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給予租住面積30%補貼。
堅持保租控售租售並舉
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年度計劃和承租人自願申請購買所承租保障房的原則,將部分已配租到戶並租住滿三年的保障性住房出售給具有本地城鎮戶籍的承租人;承租人租住滿5年且取得保障房全部產權後可轉讓(交易),如該住房土地爲劃撥的,在轉讓(交易)時,按照轉讓(交易)價格的1%比例繳納土地出讓金。
小區可以聘請社會物業公司
凡是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或個人,均可向當地受理部門提出住房保障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根據困難程度、申請類型及相關需求提供相應住房保障。此外,將實行“運營統一管理”,即保障性住房小區可以聘請社會物業公司,也可以組建專業化的國有獨資保障房建設運營管理公司,統一對保障性住房租賃經營、物業管理及房屋維修等日常管理;可在居委會組織下由承租人蔘與物業管理、自我服務。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其物業服務納入所在項目統一管理。
價格合理付款人性化
保障性住房出售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會同住房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參照同地段、同品質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考慮保障性住房所處地理位置、使用功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狀況、土地性質、建造成本及保障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佈。購買保障房時,保障家庭可一次性付款也可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含按揭)的,給予5%的一次性付款優惠;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不低於總房款的40%,以後每年付款不得低於總房款的15%。(記者宋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