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獲悉,濟南已開始下大力氣清理各類樓堂館所,在明確5年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等一律不得新建的同時,還規定如果單位已搬了新家,其原來的辦公用房就得騰退移交。
濟南要求,在5年內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用財政性資金和非財政性資金新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培訓中心,以及以“學院”“中心”等名義興建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已批准但尚未開工建設的,也必須一律停建。針對個別單位在搬入新建的辦公用房後將舊辦公用房出租獲利,爲此,濟南明確,各級黨政機關都不得出租、出借辦公用房。而且,如果部門和單位已新建、調整了辦公用房,就要按“建新交舊、調新交舊”的原則,在搬入新建或新調整辦公用房的同時,把原辦公用房騰退移交給機關事務主管部門,不能繼續佔用和自行處置。
據悉,今後濟南市財政局將嚴格公共財政預算管理,對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的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和維修改造項目,一律不予下達財政預算。濟南市規劃局、國土局、房管局嚴格落實規劃供地確權管理等制度,對未按規定履行有關手續的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和維修改造項目,一律不予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