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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市達川區渡市的龐某夫婦和村民吳某簽訂買賣房屋合同,支付房價後,賣方卻下落不明,龐某夫婦一直未能辦成房屋過戶手續。隨後,兩人通過法律途徑,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11月11日,龐某夫婦向達川區人民法院渡市人民法庭送錦旗以表謝意。
據瞭解,2006年10月17日,龐某和妻子王某與吳某簽訂《買賣房屋契約》,該契約約定:“吳某將其私有的住房一間自願出售給龐某、王某夫婦,房屋售價30000元。”龐某夫婦支付完購房款、繳納稅費後,吳某卻外出下落不明。因此一直未能辦理過戶手續。
今年8月,龐某夫婦訴訟至達川區人民法院渡市法庭,該法庭立案受理後,通過公告送達法律文書,調查相關證據後,依法及時判決龐某、王某與吳某於2006年10月17日簽訂的《買賣房屋契約》合法有效;登記在吳某名下房屋歸其所有。夫妻倆可憑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依法維護了夫妻倆的合法權益,解除了夫妻倆在心中長達七年多的煩惱。(李官恆記者黃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