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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中鐵十八局被曝欠杭州一金屬公司材料款2400萬元(欠款2300萬元另加利息),15日中鐵十八局赴法院與金屬公司達成還款協議,昨天中鐵十八局來到報社稱欠款有原因:拖欠供貨商材料款主要是因爲建設單位(寧波機場快速幹道工程業主)尚有5000多萬元工程款至今未支付給十八局。
中鐵的工作人員向我們介紹了本案始末:所涉工程是寧波機場快速幹道工程,該工程2011年下半年竣工通車。造成拖欠杭州某金屬材料公司2300萬元材料款的原因,是由於建設單位竣工審計工作沒有完成,導致5000多萬元的工程款至今沒有支付給十八局。
中鐵工作人員說,該案件於今年7月1日江乾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爲中鐵十八局應該承擔這2300萬元材料款。隨後,中鐵十八局上訴至中院。10月14日,二審判決生效,維持原判,11月5日金屬材料公司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11月8日中鐵十八局收到法院執行通知(企業總部不在杭州),9、10日爲雙休日,企業工作人員11日趕到法院進行溝通。
記者瞭解到,法院下達判決通知書後,中鐵十八局一方面積極與建設單位協商,希望能先支付部分工程款,以便儘快償還材料款;另一方面,也在多方自行籌措資金,爭取儘快妥善解決所欠材料款問題。
本報首席記者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