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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除了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且適時推進改革”之外,並沒有提到“房地產調控”的字眼。然而,不少分析認爲,決定中多處體現了房地產改革市場化的新思路和新舉措。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馬慶斌對此做獨家點評。
馬慶斌:《決定》中提到“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且適時推進改革”,這句話看似簡單,其實恰恰說明一個問題:方向是明確的,但是路徑可能還有待後期的細化。比如說房地產稅率立法問題和資源稅、環境稅並聯起來了,說明房地產稅的立法問題,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房子價格的問題了,也更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更深層次地關乎到加強代際公平的問題,它需要有一個法律依據。
爲什麼大家感覺方向不明確?就是因爲三中全會的決定,本身是原則性、全局性的描述,具體到房地產產業本身的一些調控,肯定還會有更爲詳細的細則出臺。一方面,政府本身也需要有一個更加清醒的定位,不越位。另一方面,中國房地產市場包括各界也需要有一個確認調控政策的過程。不要總是過度期望很多政策更加明確,實際上未來一個大的方向就是:模糊的往往是精確的,精確的往往又是模糊的。政策在一個瞬息萬變的市場裏面,要給它一個功能的邊界或者是一個彈性的空間,當政策過度要求精確度,往往是失效的。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朱中一說,三中全會的《決定》到處都體現着房地產改革市場化的新思路和新舉措,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馬慶斌:房地產發展的政策就像武俠小說裏面講的無影掌,你看不見它,但是四處又都存在。
房地產改革市場化的新思路具體來說有三個大的方面,一是明確了分工,把房地產作爲一個產業,更多的強調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包括價格在內,政府在基本保障以及市場的公平秩序維護方面更多的發揮作用。
第二,在土地供應體系上有一個大的變化,明確了在複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這個政策如果推開的話,對未來土地供應方面肯定是一個政策利好。
第三,未來圍繞房地產稅的爭議、規範化的問題,實際上是比較統一的。比如說收房產稅,很明顯,咱們未來房產稅的方向肯定是一個特種房產稅,不會每一套都要收,而是大戶型或者多套房纔會收。還有一個,圍繞房地產整個產業鏈稅制改革的問題,哪些歸國家所有,哪些歸地方所有,爲以後減少地方政府幹預市場提供了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