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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局規劃許可的紅線圖。京華時報記者李顯峰攝
區政府公示的紅線圖比規劃許可的紅線圖多出一個大方塊(圈中所示部分)。
安徽蕪湖,為配合『市一號工程』——火車站東廣場項目,由鏡湖區政府承擔的房屋征收進入尾聲。與此同時,相關部門和『釘子戶』卻陷於訴訟之累:在剩餘27位征收對象中,20多人提起行政訴訟,分別將鏡湖區政府和蕪湖市規劃局告上法庭。這批『民告官』案尚無一起勝訴。雖如此,律師卻發現,區政府最初公示的征收決定所附規劃紅線圖,卻比市規劃局規劃許可的紅線圖多出12萬餘平方米,用途不明。
□征房
擴建火車站引房屋征收
11月1日上午,蕪湖火車站旁的新中基汽配城,一棟被拆得七零八落的門面房上,涂寫著產權人『王懿偉』和『征收』字樣。63歲的王開奎拎著一袋子的訴訟材料,走到卷簾門前打開鎖,進屋例行檢查。
2007年,王開奎買下這套兩層樓的連體店面,後用於出租。為圖方便,產權登記在其子王懿偉名下。但老王沒能預料,整個汽配城4年後會被征收。
政府征收的理由是擴建火車站。蕪湖市的經濟在安徽省排第二,雖如此,1983年建成的火車站卻站房狹小、裝修破舊。
2011年3月6日,蕪湖市發改委正式批復火車站站區樞紐工程的立項建設,寧安城際鐵路(南京到安慶)計劃2014年年底開通。按蕪湖市此前規劃,新火車站將成為該線最大的節點站。當年9月28日,鏡湖區政府以樞紐工程為名做出(2011)6號征收決定。
據公示的規劃圖,新中基汽配城整體處於規劃紅線內。
雖然鏡湖區房屋征收辦稱,征收公告曾張貼在園區宣傳欄和征收房屋上,但很多征收對象表示,商鋪出租後,他們不在此處居住,因此一直不知征收動態,直到2012年5月份,政府的征收補償決定書送達。
政府的補償和安置方案,在王開奎等15人看來並不公平。『三次作價,最後一次是8000多元。而周邊市場同樣的門面房,都是每平米兩三萬元的水平。我們都是一、二層的商業房,但異地安置的商鋪,卻是5層。』王開奎說。
這15個人後來抱團,聘請北京律師王令打行政官司。2012年7月17日,王懿偉等15人以征收程序違法為由,聯名將鏡湖區政府告上法庭,請求依法撤銷其作出的(2011)6號房屋征收決定。
□訴訟
多起『民告官』無一例勝訴
這起15人聯名訴訟案由蕪湖中院指定三山區法院審理。鏡湖區政府辯稱,其征收目的、程序合法。法庭上,原告和被告各自出示證據,最終,2012年12月27日,法院一審宣判,駁回15名原告訴訟請求。
對於一審結果,王令律師稱在意料之中。除了堅持認為政府程序違法,王令指出判案存在瑕疵。
此後15人選擇上訴。在蕪湖中院二審宣判之前,王令所在的律所邀請國內著名的行政法教授應松年、姜明安、餘凌雲、王錫鋅、沈巋等5名專家,對王懿偉等15人的『民告官』案進行論證。最終,專家組給出『案涉征收決定違法』和『案涉征收補償決定違法』兩條法律意見,專家組意見被提交至法院。最終,二審維持原判。
上述案件審理的同時,另一起5人聯名訴訟也在進行。代理此案的南京律師邱建軍介紹,5名原告分別持有征收紅線范圍內2棟工業廠房的產權。法庭上,他們指出,蕪湖市規劃局的批復程序違法,要求法院判決其撤銷發給蕪湖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盡管一審、二審結果都支持蕪湖市規劃局,一審判決書還是指出了其行政行為上的『瑕疵』,稱:『蕪湖市發改委在沒有被告核發《選址意見書》的前提下,即作出項目批復,進而被告向蕪湖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被告的許可行為在時間順序上存在瑕疵。』
據記者了解,除上述兩案,還有其他征收對象打行政官司,截至目前,無一起勝訴案例。
□調查
紅線圖和面積存變化
官司雖然輸了,王令卻對『火車站規劃范圍究竟多大』窮追不捨,並向蕪湖市規劃局申請信息公開。
據蕪湖媒體此前報道,火車站站區樞紐工程面積25萬平方米。2011年,蕪湖市發改委文號為發改投資(2011)436號的文件中也明確提到,總建築面積約為25萬平米。
今年5月3日,蕪湖市規劃局向王令作出答復。該局2012年2月10日核發的蕪湖火車站站區樞紐工程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顯示,樞紐工程佔地面積為32.2萬平方米,並附有紅線圖。
11月4日,京華時報記者從鏡湖區房屋征收辦核實,站區樞紐工程征收總面積為44.3萬平方米。與此相符的是鏡湖區政府2011年9月28日的征收決定。該決定附紅線圖,落款時間為2010年9月20日,蓋有蕪湖市城鄉規劃局公章。征收辦負責人宋陵生稱,該圖紅線內面積即為44.3萬平方米。
對比兩張紅線圖,能看到顯著差異:規劃許可證所附圖,比征收決定所附圖,要少劃一個『大方塊』。在前一張圖中,汽配城只有部分樓房被納入,而後一張圖中,汽配城整體被納入紅線范圍。
一同被納入『大方塊』的,還有一棟4層的在建工程『旅游禮品大世界』,該樓還保持著4年前停工時未拆除腳手架的狀態。投資人周仁傑是浙商。周仁傑稱,他通過招商引資,辦理正規手續拿下該地蓋房,但2009年眼看就要完工時,政府突然通知停工。
『去年,政府下達征收補償決定,補償費2.05億,但自始至終,我只見到評估結果,沒見過詳細的評估報告。』周仁傑說,公司自己評估應賠7億多元,在行政復議無果後,公司起訴區政府請求撤銷其征收補償決定,一審敗訴後,目前已進入二審。
多出的『大方塊』如何理解?王令的分析是,政府在借助民生工程『搭車征收』。『如果用來搞商業開發,則完全沒有理由征收。』他說。
在征收決定所附紅線圖上,蕪湖市規劃局有文字注明:『根據蕪湖站站區規劃,經研究,同意按圖示紅線范圍辦理一期工程拆遷相關手續。』
對於紅線圖的差異,宋陵生和鏡湖區副區長許蘭表示,他們嚴格按市規劃局批准的征收紅線范圍征收,沒有超規劃紅線。
市規劃局鮑副局長則稱,給鏡湖區政府的圖,是方便其調查摸底的,按相關法規,該圖並非征收房屋的前提要件,因此,具體的征收行為與規劃部門無關。
多征收的『大方塊』今後如何規劃,鏡湖區政府和蕪湖市規劃局均未解釋。
□質疑
是否搭車征收儲地出讓
事實上,關於蕪湖站站區規劃,還有一個『2.5平方公裡(也即250萬平方米)』的說法,它是站區樞紐工程原規劃面積的10倍。
《蕪湖日報》2009年12月25日的報道稱:『市鐵路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對蕪湖火車站站區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蕪湖火車站站區規劃面積為2.5平方公裡。』2010年6月3日報道稱,關於火車站擴建工程,『市發改委相關負責同志告訴記者,圍繞新火車站還將打造一個2.5平方公裡(即250萬平方米)的核心商圈。』
蕪湖市發改委2011年436號文件中也提及:『該項目以蕪湖火車站站房為核心,東至弋江北路,南至赭山中路,西至九華中路,北至赤鑄山東路,約2.5平方公裡。』鏡湖區房屋征收辦2011年8月11日制定的《火車站站區樞紐工程項目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關於『征收范圍』也明確提到這個『2.5平方公裡』。
宋陵生解釋,補償方案並非正式文件,且文中所述2.5平方公裡是馬路的大致面積,並非實際征收范圍。
蕪湖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稱:經與市規劃局、市發改委溝通,兩部門均未下發過關於『2.5平方公裡』的正式文件。
盡管無明確規劃,環火車站2.5平方公裡范圍內的經濟業態,或多或少受政府控制。在此次征收紅線之外,通過招商引資進入蕪湖的浙商張黎明蓋起一座商業廣場,雖已完成大部分裝修,但卻無法招商。張黎明說,其商場在2009年被勒令停工,相關部門後來一直不發預售許可證和驗收,致其進退維谷。
對此,副區長許蘭表示,市裡確實有所控制。
據了解,蕪湖火車站站區樞紐工程(東廣場)一期工程,在2012年即被確定為蕪湖市一號重點工程。就『環火車站今後將如何規劃』問題,記者先後接觸鏡湖區政府、蕪湖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和蕪湖市規劃局,均未得到答案。
王令質疑,蕪湖市在利用火車站樞紐工程多征收土地用於儲備,以待將來出讓土地獲利。在信息公開申請時,他曾問及火車站東廣場周邊土地的規劃用途。蕪湖市規劃局回復:『今後我局將結合站區樞紐統一制定規劃,目前無法提供。』
京華時報記者李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