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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家住鎮江恆美山莊的宗先生去物業處交拖欠3年的物業費,共3800餘元,然而特別的是,這筆物業費他是帶了2大袋子硬幣去的,有一元的,也有5毛和一角的,幾名工作人員數了好一會才清點清楚,一共兩千五百多元。因爲金額不夠,宗先生又把錢帶了回來。
爲什麼要如此“刁難”物業的工作人員呢?昨天記者對此事做了調查。
業主抱怨:
房屋滲水總解決不了
昨天上午,在鎮江當地論壇上,一篇名爲“3000多元物業費爲何都是一塊錢的?”的帖子引來網友熱議,發帖人“鎮江小夥”自曝自己帶着三千多枚硬幣去交了物業費,從帖子內容看來,該網友稱因爲自己買的房屋交付後沒多久便出現問題,牆體出現裂紋並滲水,與物業公司幾經交涉一直未能解決。
幾經周折,昨天上午記者聯繫上了發帖人宗先生,對於爲何會帶着這麼多硬幣去交物業費,其自言此舉是爲了發泄不滿,“法院判決書下來了,要我交物業費,但是房屋問題沒解決,我總不能白交這個錢。”
宗先生告訴記者,2010年1月1日,自己買的恆美山莊的房子交付,之後因爲裝修一直沒入住,但8個月後,他便發現問題:沙發角落的牆壁脫皮,牆上出現黴斑,外牆有裂痕,一下雨便會滲水。“我把這個問題反映給物業,說來修,但修過根本沒用。”宗先生說因爲牆壁的問題沒解決,物業、開發商又都沒有說法,而當時買房時《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確註明房屋質量保修受理部門爲小區物管處,一氣之下,他便不再繳納物業費。今年9月,因長期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將其告上法院。
從宗先生拍攝的照片上,記者看到,其家中一間房屋的牆角處確有一片黴斑,窗臺下方的牆壁也出現了脫落。他告訴記者,自己家住在6樓,出問題的是北面一間房屋。
物業無奈:
房屋問題應找開發商
宗先生告訴記者,小區物業費一平方米0.99元,自己買的房子約115平米,3年物業費加上滯納金等七七八八的費用,法院判決其共需支付物業公司3800餘元。11月10日自己收到法院判決書後,11月11日上午,就帶着3000餘枚1毛、5毛、1元共兩大袋子硬幣,去交物業費,但經工作人員現場清點只有2500餘元,因爲數額不夠,宗先生又將錢帶了回來。
談及宗先生的這一舉動,恆美山莊物業管理處的一位負責人說,“只要他錢夠,我們還是照收,增加的工作量只要不耽誤他時間,我們的工作人員也會陪他數錢。”但其表示,業主認爲房屋存在問題應與開發商交涉,而不能轉嫁於物業,更不能構成不交物業費的理由,“在保修期內,房屋出現問題,業主來我們這邊登記,我們會第一時間向開發商報備。而事實上,這位業主每次反映問題我們也都及時登記並向開發商反映過,開發商也確實來修過幾次,但是業主認爲沒修好就不交物業費這是沒道理的。”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小區住戶共1476戶,90%以上的都能按時繳納物業費,但也有人因各種原因拖欠。
而宗先生認爲牆壁滲水、開裂是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對此,昨天下午,記者致電恆美山莊的開發商,然而,一位辦公室工作人員稱其不瞭解情況,承諾瞭解清楚後會給記者答覆,但截至發稿前,沒有任何消息,而記者多次撥打該辦公室電話也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