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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記者走訪調查發現,一些小區物業公司爲啓動維修基金或上調物業費,假冒業主簽名“表決”。11月11日,記者從瀋陽市房產局瞭解到,小區的任何表決必須是房屋產權人簽字,否則可以定性爲欺騙行爲。
啓動維修基金物業替業主“代言”
近日,鐵西區興工街北二路附近某小區居民發現,物業公司在每個單元樓裏都貼出了一份準備啓動維修基金的公告,上面寫着:由於小區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現在物業公司準備動用維修資金,需用維修基金335.84萬元。
讓居民們感到奇怪的是,公告旁邊還附着同意啓動維修基金的業主姓名,後面附帶着簽字。“我根本沒有簽過字,名字就莫名其妙地在上面了。”居民王先生告訴記者,小區很多居民都遇到了同樣問題,對此大家都很氣憤:“物業怎麼有權代替、仿造業主簽名呢,這樣做不是違法嗎?”
【物業說】
小區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園區的配套設施基本都不行了,監控、單元門和地燈等很多設備都需要更換,爲了居民安全着想,他們確實需要啓動維修基金來維護整個園區,而且整個園區15棟樓,物業都是挨家問過的,平時不在家的業主物業都通過電話問過,都有電話回訪記錄,過程完全是透明公開的,不同意的肯定沒簽字。“打電話時有的業主會有‘其他人籤他就籤’,或者‘超過三分之二業主簽字了就籤’的觀點。我們就視這些業主是同意的。物業就替這些人簽名了。”
上調物業費物業騙業主簽名
鐵西區保工南街某花園小區建成於2002年,物業費爲1元/平方米。最近,該小區物業公司突然貼出了《物業費調價公示》,稱從明年1月1日起,要將物業費調整爲每月1.5元/平方米。
【業主說】
小區保潔員經常上門讓業主簽名。“我和保潔員說‘大家同意,我就同意’。保潔員跟我說‘樓上樓下鄰居都已經簽字同意上調物業費了’,當時我也沒多想,就簽字了。事後一打聽,鄰居們根本沒簽字,這不是騙人嗎?”小區業主李大爺告訴記者,很多居民都是被物業公司連蒙帶唬就稀裏糊塗地簽了字。
房產局:
物業代簽名是欺騙行爲
據瞭解,小區物業費上調,必須堅持“雙過半”原則,即須經佔有小區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佔總戶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而啓用維修基金要佔小區2/3以上戶數的業主同意,而且要同意戶數的業主居住的房屋面積加起來佔小區總房屋面積達到2/3以上,即“雙2/3”原則。
市房產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啓用維修基金或上調物業費,必須由房屋產權人親自簽字,即使產權人電話中同意,也不得代簽。
按照相關規定,上調物業費時,業主進行書面確認前,物業公司應公示相關部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讓業主知情小區物業的收支狀況,以及物業費上調的合理成本支出。
在啓用維修基金時,業主進行書面確認前,要認真閱讀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內容並注意兩項內容,一是書面確認必須由房屋產權人簽字;二是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建築面積分攤、從業主個人賬戶中核減。也就是業主必須知情自己的賬戶得用多少維修基金。“如果物業在業主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爲業主代簽以達到‘三分之二’的比例,那就可以定性爲欺騙,甚至叫詐騙也不爲過。”
據介紹,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就應由社區辦理維修基金啓用或上調物業費事宜,物業是無權行使這個權利的。“如果小區居民發現自己的簽名是代簽的,可以及時向社區反映,或向區小區辦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