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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中國最高級別智庫”之稱的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日前發佈了其財稅改革課題組的一份報告,報告建議,從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國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並對房產稅的徵收方式給出了具體思路。
報告認爲,建設完善地方稅體系是個漸進的過程。從長遠來看,在不動產保有環節徵收的房產稅和對礦產資源徵收的資源稅可分別作爲東部發達地區和西部欠發達但資源富集地區的市縣政府主體稅種。房產稅可按照住房屬性適用差別化稅率,將城鎮住房分爲基本住房(第一套)、改善性住房(第二套)、投資性住房(第三套)、投機性住房(第四套)四類,以此提高稅率檔次。其中居民基本住房應免徵房產稅。
自2011年上海和重慶兩個直轄市開始房產稅試點之後,關於房產稅擴圍的呼聲和傳聞就從未間斷。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也多次表態要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但均未給出具體時間表。據瞭解,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由國家發改委主管,前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任理事長,副理事長和執行副理事長包括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曉強、經濟學家厲以寧等“豪華”陣容。這一“半官方”機構首次對房產稅全面推開的時間點和徵收思路給出了具體的建議,這也被市場解讀爲房產稅來臨的前兆。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從此前國研中心公佈的“383”改革方案和此次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的報告建議來看,房產稅全面推開,並作爲地方主體稅來建設已成爲業界的共識,但2015年能否實現全面徵收仍值得商榷。“現在全面徵收房產稅的許多條件都不完善,首先是住房信息系統嚴重滯後,必須先實現住房信息的全國聯網才能全面開徵房產稅;其次徵稅所需的房產價格專業評估產業還沒有發展起來;開徵房產稅後必然會面臨各種產權的糾紛問題,這方面的政策機制尚不完善。能否實現2015年全面徵收房產稅要看未來一年我們各項相關工作的推進情況,不能貿然全面推廣。”
此外,報告還建議,應積極推進資源稅改革,從2015年1月1日起將資源稅從價計徵方式改革全面推廣到煤炭和其他資源性產品,並逐步擴大資源稅徵收範圍;開徵獨立環境稅,以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音污染物作爲徵稅對象;在穩定廣義宏觀稅負前提下擴大稅基範圍,降低間接稅比重,調整間接稅結構,力爭到2020年將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提高到全國總人數的30%。(記者孫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