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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人民網
10月12日,本網報道了武漢碧桂園生態城二期依雲8棟『無證』銷售一事,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關注。10月21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證實,碧桂園生態城2期項目依雲8棟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此舉違規違法。時隔一天後,該局再向本網回應,稱已責成開發企業立即停止違規行為,在一周內退還所收款項。
10月22日上午,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本網作出回應:經查,該項目(碧桂園生態城二期依雲項目)第8棟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對外公開銷售。我局已責成開發企業立即停止違規行為。開發企業已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並停止銷售行為,在一周內退還所收款項。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商品房預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收取預付款的,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房管局處理違規企業的結果會是如何?開發商武漢生態城碧桂園投資有限公司違規預售了多少套房子,預售給了哪些購房者,是否全部退還了所收款項?房管局是否依法對開發商處以罰款,罰了多少款?違規企業對其違規人員又將怎樣處罰?本網將對這些疑問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