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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最快下月出臺方案
“人生最大的遺憾是人死了錢還沒花完,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人還沒死錢花完了。有了以房養老這個產品,意味着老人去世的時候恰恰花光了他在產品裏的全部,不管他活到多長。”——“以房養老”首倡者、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孟曉蘇近日透露,以房養老的方案將在12月份出臺,最快將在明年1月份正式推出。對此,銀行人士認爲有兩套房以上且子女不多的家庭可以考慮,如果僅有一套房的家庭則不適合。
明年可能試點性推出
以房養老已經不是新鮮的話題,據悉,早在十年前,這個想法已經被提出。北京、上海、南京不同程度地進行了試點,但是因爲產品本身存在諸多瓶頸,進展緩慢。今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明年將“有規劃地”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以房養老”相關試點和延遲退休等作爲中國養老改革的熱點引起了廣泛討論。
隨着我國老齡化人口越來越龐大,失獨家庭比重也在不斷增加,加上未來“丁克”家庭比重也可能隨之上升,可以肯定的是,以房養老存在一定的社會背景和市場需求。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彭澎表示,以房養老是中國養老方式的一種補充,是一種金融產品,有利於盤活資金,不少人把以房養老誤認爲是“必需品”,這是不正確的。
中國銀行(行情, 問診)天河支行副行長朱斌認爲,以房養老不可能成爲未來養老方式的主導,在比較合理的政策引導下,作爲養老方式的一種有效補償方式是可以的,值得嘗試。
而在孟曉蘇看來,以房養老有五大好處,包括釋放消費潛能,使老人特別是中低層老人實現放心花錢養老,還可以合理避開遺產稅等。
雖然以房養老具備一定的社會背景和市場需求,但是業內專家認爲,明年也只能是試點性推出,銀行會小心謹慎對待,不可能出現大範圍鋪開,因此,以房養老短期內不會進入發展快車道。
普遍認爲只適合孤寡老人
實質上,以房養老自提出以來,除了在業內叫好不叫座之外,在市民中也飽受非議。該種“以房養老”的方式適用人羣非常有限成爲衆人的共識,普遍認爲僅適用於孤寡老人。
“不靠譜”,在問及以房養老時,市民馮先生第一反應說。在他看來,以房養老的適用人羣範圍顯得有些尷尬。“像廣州這麼高的房價,一套房可能需要兩代人奮鬥才能得來,並且房子對於中國人而言也具有非比尋常的意義,在此基礎上很難願意將房子抵押出去。但是,對於多套房的家庭而言,他們並不需要這種養老方式。有需要的恰恰是僅有一套房甚至是無房的老人。”
市民魯先生也直指以房養老僅適用於孤寡老人,並且表示未來應該不會選擇以房養老,在觀念上還是會選擇留點財產給自己的孩子。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除了無子女養老的家庭成爲普遍認可的適用於該方式的人羣之外,對於其他適用人羣衆,衆人的意見不一。“有兩套房以上且子女不多的家庭可以考慮,如果僅有一套房的家庭則不適合。”朱斌說。而彭澎則表示,適用於中低收入人羣的家庭。
新快辭典
以房養老:也被稱爲“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後,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爲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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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兩大“攔路虎”
面對下個月將出臺的以房養老具體方案,業內專家一致認爲建立完善的房產價值評估機制最重要。
1.如何評估房產價值?
力迅地產市場研究部經理肖文曉認爲,中國經濟正處於快速上升期,並不像城鎮化已經成熟的一些國家,房價已經趨於穩定,中國房價未來並不排除出現大幅度上漲或者下跌的可能。在以房養老的過程中,房價出現上漲或者下跌時應該如何處理,這是以房養老應該考慮的非常重要的問題。
朱斌則表示,若推行以房養老的業務,銀行在短期內幾乎無利可圖,甚至還要每個月支付一筆費用給抵押人,房子在數年或者數十年後方可兌現。若國家要推行,如何評估房產價值顯得尤其重要。彭澎也表示,如何評估房產價值涉及到如何分割遺產,對於銀行或者保險機構而言,也需要有一定的保障機制。
2.70年產權如何解決?
除了房產價值評估之外,房屋70年產權也被認爲是以房養老的一大瓶頸。對此,彭澎認爲,當前中國並未有商品房已到70年權限,國家對於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也尚未有定論,不應該跟以房養老放在一起討論。“當以房養老的詳細方案出臺後,土地產權問題也說不定有了說法,個人猜測會採取補繳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去解決。”彭澎說。“如今衆多市民對以房養老較爲抗拒,大部分是房產繼承的觀念以及對社會保障不足不滿所致。”肖文曉表示,政府在完善好以房養老本身的政策之外,還應該繼續完善其他社會保障制度,消除衆人對養老的恐慌和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