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日,記者走訪棗莊市多家房產中介公司發現,房屋租賃市場目前進入到了一個小高峯期,不少租客都在尋找小戶型房屋,租賃合同中取暖費的支付佔據了重要位置。
在振興路一家房產中介內,一位前來租房的小李告訴記者,“我想租一套小點的兩居室,五六十平方米就夠了,房子新舊都不重要,關鍵是快要交供暖費了,換個小點的房子也能減輕一定負擔。”
該房產中介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近半個月以來,租小戶型房屋的人比較多,每天都得有十多位租房者來詢問房源。目前情況主要是因爲隨着供暖期的臨近,各個小區都開始收取暖費。以一套三室兩廳100平方米的房子來說,需要支付近2000元的取暖費。房東要求這部分費用由租戶承擔。而對於很多租房者來說,2000多元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小李告訴記者,由於他和妻子白天都上班,不在家,冬天換個小一點的房子住比較合適。因此很多人爲了少交一部分暖氣費都會退掉原來面積比較大的房子,改租面積比較小的房子。
長期從事房產中介的樑經理告訴記者,在租房的過程中,承租方要仔細查看房屋租賃合同,尤其是租賃時間和取暖費的繳納事項。在簽訂租房合同時,租賃雙方都特別在意合同期限是否包含了整個採暖期在內。房主特別在意合同起始時間是否在取暖期前。因爲合同在採暖期中間開始實行,房客很有可能不負擔全部的取暖費。房客也特別在意合同終止日是否在取暖期之後,以防繳納了全部取暖費,卻在中途搬出來。(記者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