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強(上海財經大學公共財政研究院院長):有人主張將房產稅作爲地方稅的主要稅種,在中央強調增加居民收入的情況下,這個目標難以實現。如果是爲了遏制炒房,就應當降低現有房價中的非建築成本,並完善住房交易稅等,減少炒房者的不合理收入,而不是對居民改善住房條件增加稅收。對關係居民直接利益的稅收,應當慎之又慎。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