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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任磊磊)近日,市民李先生遇到了一件窩心事,他在濟南老白鶴建材市場購買了兩套免漆門,沒用兩個月門鎖部位就開裂了。李先生找商家理論,商家卻堅稱是李先生自己碰壞的。經過工商部門調解,商家答應給李先生維修,並給予一定賠償。
李先生7月底在老白鶴建材市場一樓定做了多個門套和兩套免漆門。當時,商家對李先生承諾,定做的免漆門是從杭州進的貨,由廠子直接發過來的,保證沒問題。李先生信以爲真,定做了兩套門價格總共1200元。當時,商家只給李先生寫了一張簡單的產品清單,在木門一欄只寫了“門×2+套1200元”這麼一行字。
9月初,李先生讓商家安排工人前來安裝木門。沒想到裝上不到兩個月,兩扇門的門鎖附近都已經開裂。李先生當即給商家打電話,沒想到商家拒絕承認是產品質量問題,一口咬定是李先生人爲磕碰所致。剛買的門就開裂,商家又態度惡劣,李先生氣不過,當即要求更換產品。商家卻表示,可以爲李先生維修,但是不可能換門,維修之後不能保證還原原樣。
李先生還發現,商家曾讓廠家負責人給他打電話解釋。對方卻操一口山東口音,而且工人提到他們在濟南生產這種門已經有六年了。這一細節,讓李先生懷疑門根本不是南方生產的,但是商家卻拒不承認。
李先生對商家的做法很不滿意,就投訴到了當地工商所。在工商所裏,商家的態度依然很蠻橫。最後經過工商部門調解,商家答應先給李先生進行維修,待維修之後,再視情況對李先生進行一定的賠償。
工商執法人員表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所以商家應當對出現問題的產品進行維修,如果多次維修還是無法修復的,應當給消費者更換產品或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