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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耿諾
市民孫阿姨從來沒想到過,自己只有住一個月公租房的福分——9月剛搬進青秀城公租房,到了10月孫阿姨就被迫又搬了一次家,離開了還沒來得及“暖房”的開間。窩在兒子家的沙發上,孫阿姨神情有些委頓,完全不復兩三個月前興高采烈的模樣。
搖上保障房就要退回公租房
孫阿姨是知青,回城後一直沒有房,老兩口兒只能擠在兒子家。2010年12月,孫阿姨在戶口所在地東城區申請了兩限房,雖然房子還沒影兒,但畢竟有了希望。
今年上半年,街道辦通知她,如果是住房緊張,可以先申請住公租房,“一直住到兩限房下來”。這對全家人都是好事。由於兒子也住在南城,孫阿姨就申請了青秀城的公租房。沒想到更有運氣的是,6月份她就搖上號了,選到了一間10層朝東的房間。
往後幾個月,每到週末,孫阿姨的兒子都奔波在置辦新傢俱、辦理各種手續的路上。開通有線電視要辦一天、開通燃氣要辦一天,再加上房子有些小修補,兩個多月一下子就過去了。儘管有些麻煩,但9月中旬,孫阿姨終於住進了新家。這個40多平方米的開間裏,擺着兒子特意給買的新牀,很是溫馨。
沒想到,更好的消息來了。東城區兩限房搖號,孫阿姨又選上了一套53平方米的一居室。這兩限房雖然在富力城尚悅居,距離兒子稍遠,但好歹終於有了個穩定的家。可在兩限房網籤時,孫阿姨和她兒子卻被一個問題打懵了:要想網籤,必須退掉正在租住的公租房,否則系統中無法在同一人名下出現兩套保障房,也就意味着兩限房不能網籤。
“可我們剛辦完入住手續,水電氣的預存費用都交了,連今年供暖費都交了啊!”孫阿姨的兒子有些不解,兩限房預計在2015年10月才交付,算上裝修的時間得到2016年年初才能入住。這兩年多的“空窗期”,怎麼就不能在公租房中住着呢?他隨後算了一筆賬:爲了搬這次家,前後已經花了5000多元。對於一個需要購買保障房解決住房困難的家庭來說,這並不是一筆小數目。
如今孫阿姨已經重新搬回了兒子家,等着2015年年底兩限房交房。“這幾個月,就算白折騰了吧。”正在外地出差的兒子在電話中說。
選上期房後公租戶住哪兒去
今年“十一”期間,青秀城公租房樓下出現了一份轉讓海報。海報上寫着“因需騰退住房,低價轉讓全新三人沙發、雙人牀、雙門大衣櫃、餐桌各一,有意者請電聯”。
有鄰居稱,這名租戶和孫阿姨的遭遇差不多,只不過她爲這新屋買了全套的傢俱。在保障房網籤後,這名租戶只找到了一個小隔間租住,新傢俱的尺寸進不了房,只能將花數千元買的傢俱低價處理掉。
“聽說今年年底要有一大批輪候家庭搖號,這搖上號了我們還得搬家不成?住在這兒的很多都是老年人,難道讓我們再去市場上租房?”同樣是東城區的輪候家庭,王阿姨有些心憂。她擔心的是如果不在公租房中住,光等着期房下來的這兩年,就得花掉數萬元的租金。
王阿姨記得清楚,當時街道勸她申請公租房時,說的是“經適房下來才搬走”。但眼看着陸續有鄰居搬了家,她才意識到“下來”的意思就是選上房,而非房屋交付。
更雪上加霜的是,王阿姨的丈夫剛剛粉碎性骨折。“我這兒照顧他都照顧不過來,如果真是年底前就要搬家,我一個人搬哪兒去?”戶籍在西城區的劉大媽,也是憂心忡忡的租戶之一。
在所有租戶中,劉大媽申請保障房的時間稍晚,是2011年年底審批通過的。但入住公租房時,她卻是最早的一批。因爲夫妻倆一直沒房,隨後又趕上了下崗,老兩口兒半輩子基本都借住在別人的房子中。算了算公租房的租金合適,兩位老人才趕着搬了家。
“早晚得輪到我,輪到我時,我上哪兒去?”劉大媽有些擔心。已經還給別人的房子斷斷不好再開口,可即使在南城,一套小單居也要3000元左右,甚至已經超過了劉大媽的退休金。
在劉大媽租住的開間中,有一組上個世紀90年代初流行的貼皮組合櫃。這本來有兩組,是她無論借住在哪兒,都一直帶在身邊的。但因爲公租房地兒小沒處放,劉大媽扔了其中一組櫃子。
“櫃子沒了我心疼,搬家費我也心疼。”劉大媽說,這次搬家、挪電器一共花了4000多元,是老兩口兒退休金加上打零工的整月收入。如果再搬次家,裏外裏又得出去一個月收入。
過渡期間應准許按市場價租房
“人家違規違約的,還給兩個月的過渡期呢。這要網籤,怎麼非得一個星期內就得搬出?”一名已經搬出青秀城的租戶,對系統中有公租房就不能網籤的規定有些不解。
去年8月,市住保辦發佈《關於石景山區申請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有關問題的批覆》,其中顯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後,參加搖號並簽訂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房合同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合同原則上應終止。但政策也設了開口:“若本區公租房房源富餘時,可待上述家庭所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竣工後,再終止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合同。”
當時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爲了保證供應,目前一些區域公租房出現了“房等人”的現象,因此可以視爲公租房房源富餘;希望區縣在房源富餘時,繼續保留已簽訂購房合同家庭的公租房租賃合同。隨後的媒體報道顯示,本市已經有多個區縣出現了公租房“房等人”的情況。
區縣房源是否富餘?孫阿姨搬走的房間一直上着鎖,至今都沒有人入住。對門鄰居證明,搬走這段時間,“都沒人來看過房”。
“其實系統中就差一個端口,只要能讓同一人名下的公租房和其他產權型保障房共同存在一段時間,這問題就解決了。”一位知情人士說。
事實上,政策上也有解決辦法。《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後期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屆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但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他處住房的,可申請繼續承租住房,經市或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後,應按同區域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標準交納房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