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京七條”出臺後,北京市土地整理和儲備中心昨天發佈加強招拍掛項目履約管理的《通知》。
《通知》內容包括:自2013年10月,對於在本市土地交易市場競得土地,但未按期繳納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的企業,將暫停參與本市土地市場競買活動直至完成繳納工作;情節嚴重的,如逾期繳納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超過90日以上的,或者未按相應宗地的補償協議約定繳納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兩次以上的,將予以網上公告,並暫停該企業及其股東和子公司參與本市土地市場的競買活動,暫停期限自取得《土地開發補償費繳納說明》之日起至次年同日。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認爲:此舉旨在加強招拍掛項目履約管理的同時,將督促開發商拿地後,儘快開發,增加商品房供應。